• 索 引 号:QZ09021-0101-2019-99753
    • 发布机构:安溪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02
    安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安溪县财政民生(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02 16:42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财政民生(支农)政策,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执行财政民生(支农)政策水平和服务“三农”的能力,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财政民生(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的有关精神,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县开展农村财政民生(支农)政策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财政民生(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的重要性

    财政民生(支农)政策是党和国家“三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财政民生(支农)政策培训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三农”政策的具体体现,是新形势下服务农村、服务农业、服务农民的一次新的探索,也是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综合素质的重要举措。我们要从建设“美丽乡村”、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素质的高度,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好培训工作。

    二、培训对象

    每个行政村3名,即村党支部书记1名、村委主任1名、村财会人员1名。有条件的村,可扩大到其他村干部和村民。

    三、培训内容

    1.省财政厅编写的《福建省财政民生(支农)政策简答》。

    2.省委组织部和省财政厅联合制作的课件《财政民生(支农)政策讲座》。

    3.结合本地需要补充的有关财政支农政策。

    四、培训形式和培训时间

    由各乡镇组织集中培训。各村通过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教学平台的“财政民生(支农)政策培训”栏目,播放《财政民生(支农)政策讲座》教学课件。可根据当地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集中培训的次数、时间、地点。年度培训的时间总和原则上不少于24时。

    五、有关要求

    1.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参训学员的组织工作,开展灵活多样的培训,如案例分析、组织观摩、实际操作、多媒体课件演示等,激发学员的学习热情。同时,严格学习培训考勤考核制度,做好学员考勤登记,确保培训对象全员全时到位。

    2.我局各股室挂钩乡镇的干部要负责督促并完成挂钩乡镇的财政民生(支农)政策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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