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2-0101-2023-00011
- 备注/文号:安发改审〔2023〕43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21
安发改审〔2023〕43号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安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福建省安溪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安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议书的函》及项目建议书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安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项目代码:2302-350524-04-01-839241)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审批如下 :
一、项目名称:安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二、建设地点:安溪县。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水厂7座,改扩建水厂3座,利用现状水厂5座,新增供水规模23.1万吨/天,新建原水管道26.88千米,新建配水管网609.3千米。高远独立村庄新建水厂117座,供水规模2.11万吨/天,新建原水管道33.02千米,新建配水管网1356.45千米。
四、投资匡算:202000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
请据此复函,抓紧办理其他相关手续,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开展下一步工作。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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