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2-0101-2023-00043
    • 备注/文号:安发改审〔2023〕196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20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安溪县第二水厂 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时间:2023-11-20 09:50
     

    安发改审〔2023196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安溪县第二水厂

    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福建省安溪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安溪县第二水厂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安溪县第二水厂工程(项目编码:2211-350524-04-01-613534)初步设计及概算,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溪县第二水厂工程

    二、建设单位:福建省安溪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安溪县凤城镇、城厢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1、取水规模 22 m 3 /d 的取水泵站 1 座,包含进水渠道、取水泵房、应急加药间及变配电间以及厂区道路、厂区管道等;

    2、供水规模 15 m 3 /d 的净水厂 1 座,包含预臭氧接触池、絮凝沉淀池叠建清水池、 V 型滤池及反冲洗泵房、中间提升泵房及臭氧接触池、活性炭滤池及反冲洗泵房、臭氧发生间、液氧站、送水泵房、综合加药间、污泥处理组合池、污泥脱水机房及污泥平衡池、综合楼、化验楼、大门传达室、食堂及宿舍楼、变配电间及机修间、仓库及厂区道路、边坡、厂区管道等;

    3 DN1600原水管道约 880m DN900原水管道约 952m

    4 DN1600配水管道约 318m DN800配水管道约 2358m

    五、建设期限:36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 43201.84 万元,工程费用 36601.9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616.90 万元,基本预备费 1206.56 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 1325.89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450.59 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确保按计划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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