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2-0101-2023-00043
- 备注/文号:安发改审〔2023〕196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20
安发改审〔2023〕196号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安溪县第二水厂
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福建省安溪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安溪县第二水厂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安溪县第二水厂工程(项目编码:2211-350524-04-01-613534)初步设计及概算,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溪县第二水厂工程。
二、建设单位:福建省安溪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安溪县凤城镇、城厢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1、取水规模 22 万 m 3 /d 的取水泵站 1 座,包含进水渠道、取水泵房、应急加药间及变配电间以及厂区道路、厂区管道等;
2、供水规模 15 万 m 3 /d 的净水厂 1 座,包含预臭氧接触池、絮凝沉淀池叠建清水池、 V 型滤池及反冲洗泵房、中间提升泵房及臭氧接触池、活性炭滤池及反冲洗泵房、臭氧发生间、液氧站、送水泵房、综合加药间、污泥处理组合池、污泥脱水机房及污泥平衡池、综合楼、化验楼、大门传达室、食堂及宿舍楼、变配电间及机修间、仓库及厂区道路、边坡、厂区管道等;
3、 DN1600原水管道约 880m 、 DN900原水管道约 952m ;
4、 DN1600配水管道约 318m 、 DN800配水管道约 2358m 。
五、建设期限:36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 43201.84 万元,工程费用 36601.9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616.90 万元,基本预备费 1206.56 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 1325.89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450.59 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确保按计划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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