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2-0101-2024-00015
- 备注/文号:安发改审〔2024〕88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3
安发改审〔2024〕88号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安溪县城东污水
处理厂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福建安溪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福建安溪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审批安溪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安溪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项目代码:2305-350524-04-01-606203),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溪县城东污水处理厂。
二、建设单位:福建安溪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三、建设地点:安溪县参内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 6 万 m 3 /d,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排放标准,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细格栅及旋流沉沙池 1座、AAO 池 2 座、配水井及污泥泵井 1 座、二沉池 2 座、高效沉淀池 1 座、精密过滤器、接触消毒及尾水检测间 1 座、污泥浓缩池 1 座、污泥调理池 1 座、污泥脱水机房 1 座、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 1 座、综合楼 1 座及门卫室 1 座,配套除臭设施、围墙大门、厂区绿化、仪表及控制系统、场内道路等。此外还包含厂外配套管网1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套建设DN1000的污水重力管道1730米,DN800 的污水重力管道 284 米,DN800 的污水压力管道 3800 米,采用球墨铸铁管;泵
站改造一座。场平工程 1 项,包含边坡支护及场地平整。
五、建设期限:12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概算为40084.18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方自筹。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确保按计划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原安发改审[2023]164号“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安溪县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同时废止。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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