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3-0101-2022-00080
- 备注/文号:安自然资〔2022〕243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27
我局已受理福建省安溪培文工艺美术学校(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培文实验高级中学)提出办理“安溪培文工艺美术学校扩建项目(一期工程)--13#楼图书艺术综合楼、S-1配电间及发电机房、S-2办公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事项,现将规划拟许可内容公示如下:
一、计容建筑面积9179.39㎡,不计容建筑面积686.61㎡;
二、拟审批总平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如在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五日内对我局审批事项有异议,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的,我局将依法向申请人提供异议人的姓名、申请事项等信息。
现场公示地点:安溪培文工艺美术学校现场
网上公示网址:http://www.fjax.gov.cn
联系人:小谢
联系电话:23117089
电子邮箱:axgtkjgh@163.com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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