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33-0101-2022-00006
    • 备注/文号:安环组〔2022〕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17
    【领导工作分工】中共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分党组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环境综合执法大队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时间:2022-04-27 10:41
      

     

     

     

                                   

     

     

    环组〔20228

     

    中共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党组关于调整

    局领导班子成员环境综合执法大队

    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单位

    鉴于工作需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调整后的领导班子成员及环境综合执法大队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一、刘升鹏(分党组书记、局长):主持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

    二、林碧海(分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党建股、大气与土壤环境股,联系环境综合执法大队。

    三、许贻德(分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行政审批股、法规督察与监测综合股。

    四、许章色(二级主任科员):协助许贻德分管行政审批股、法规督察与监测综合股。

    五、刘金足(四级主任科员):分管自然生态股、环境监测站。

    六、徐淑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分管局办公室;主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工作,分管环境综合执法大队综合室、自动监控中心。

    七、林美琴(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协助林碧海副局长分管大气与土壤环境股;分管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

    此外,局科级干部AB角分组为:林碧海副局长与林美琴副大队长互为AB角;许贻德副局长与许章色二级主任科员互为AB角;刘金足四级主任科员与徐淑宁副大队长互为AB角。

    本方案自2022年3月17日起执行。

     

     

                     中共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党组

                           2022317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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