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33-0101-2025-00028
- 备注/文号:安环保函〔2025〕2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6
安环保函〔2025〕28号
答复类型:A类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54号建议的答复函
李进发等6位代表:
关于《关于加强桃舟乡晋江源头保护的建议》(第005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晋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强化执法巡查管控、生活污染源治理、流域整治等系统治理,晋江源流域水质持续保持I-Ⅱ类水质。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对接上级环保资金项目。晋江源作为泉州母亲河源头,我局积极对接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垃圾中转站、饮用水源保护与整治、生态修复治理为抓手,持续推进晋江源水环境保护提升工程,已建成晋江源头生态环境保护及河道治理、桃舟乡镇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桃舟乡达新村污水处理设施及水源涵养林建设、桃舟乡晋江源小流域综合整治、桃舟乡镇区沟渠清淤及排污管网建设、桃舟乡晋江源综合治理等。近几年来,累计下达晋江源流域综合整治资金近1000万元,有序推进晋江源流域生态环境修复治理。
(二)持续推进农村污水提升治理。推进桃舟乡晋江源流域农村污水处理建设,由安溪水务集团作为业主,将达新村、康随村、下格村列入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任务,目前已完成提升治理,并纳入第三方运营管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积极策划生态保护项目建设。指导桃舟乡政府策划晋江源头流域保护项目,将桃舟乡晋江源流域污水管网建设、垃圾处理设施、河堤修复以及达新村晋江源头保护等项目纳入晋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范围,加强与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对接争取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的大力支持。
(二)强化农村污水设施运营维护。我县已出台“国有企业+乡镇政府”合作运维农村污水设施管理新模式,将新建改造的污水设施及原来由镇、村分散管养的污水处理设施统一移交水务集团+乡镇政府进行管护,下一步,将强化晋江源头流域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发挥生态环境效益。
分管领导:谢辉铭
经办人员:林金全
联系电话:13559403306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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