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5-0101-2021-00063
- 发布机构:安溪县运输管理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19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3日),欢迎道路客运经营业户及社会各界监督。
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附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公示期内反馈我所:
一、监督电话:0595-23139317 0595-68791017
二、传 真:0595-23279708 邮编:362400
三、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2楼交通局窗口
安溪县运输管理所
2021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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