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5-0101-2022-00042
- 备注/文号:安交〔2022〕109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08
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在建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市委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县委县政府有关迎接二十大、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自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以下简称“百日会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攻坚目标
以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为攻坚目标,积极配合省级专家指导组,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隐患,坚持动态清零,全面堵漏洞、补短板,不断夯实行业安全基础。
二、攻坚任务及分工
(一)盯问题、全面开展排查整治
1.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立即组织开展企业自查和行业检查。行业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集中攻坚重点整治问题、辖区突出问题隐患和当前形势特点,突出“两客一危”、内河水路运输、公路工程项目等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做到“真查问题、查真问题”,严格落实整改闭环。
2.配合百日会战专家指导组开展专项督查。省厅抽调组建省级专家指导组,指导督促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百日会战任务。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省厅专家指导组开展专项督查工作,深入排查隐患,对指导组提出的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闭环,并形成整改台账。
(二)抓重点、集中攻坚突出问题
百日会战期间,各行业领域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当前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当前安全形势特点,对辖区动态监控等违规行为最多的10家道路运输企业100%检查,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100%检查,全力保障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形势。
1.道路运输领域
重点整治危险货物运输过程管控不到位、道路客运非法违规运营、汛期台风高温等恶劣天气应急处置不力等。
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运用动态监控等信息化手段,梳理全县2022年上半年“两客一危”、重载货运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最多的10家运输企业,要加强对企业安全履职情况的监管。县交通执法大队要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处罚。要根据省、市梳理清单和本辖区重点企业情况,入企入户排查整治隐患,对辖区动态监控等违规行为最多的10家道路运输企业落实 100%检查。要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对车辆技术状况、行车计划安排等进行自查,严防“带病”上路、疲劳驾驶,要对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行车路线安全风险进行教育提醒。
2.内河水上交通领域
重点整治“四类重点船舶”、船舶安全监管不到位、船员适任能力不足,以及“三无”运输船舶擅自行驶内河水域等问题。
县地方海事处、交通执法大队要加强重点时段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督促辖区内河船舶所有人做好船舶日常运营管理维护,严禁船舶在船况不良或脱检、配员不足等情况下擅自航行、恶劣天气冒险航行;严厉打击“三无”运输船舶擅自行驶内河水域等违法违规行为。
3.交通工程领域
重点整治在建工程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危险性较大工程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以及老旧桥隧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涉路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涉路违法违规行为等。
各项目建设单位、运营养护单位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运营安全负首要责任,具体落实重点攻坚任务要求。局规划建设股、局属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对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进行100%检查,做好农村公路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建设和养护管理单位开展百日会战工作。县交通执法大队要加大路政执法力度。
各领域重点攻坚任务详见附件。各单位要根据党委(党组)月研判情况,结合实际调整拓展任务重点。局属各单位要督促指导、定期汇总本行业重点攻坚任务完成情况。
(三)控风险、差异化实施重点管控
1.动态掌握重大风险。根据省厅统一发布的百日会战重大风险一张表。各生产经营单位和管理单位要建立辖区重大风险第一责任人清单(含姓名、职务、任职起始时间和联系电话)以及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五个清单”,严格落实监测管控措施。局各相关股室、局属各相关单位要将辖区第一责任人清单及“五个清单”完成情况存档备查,并对第一责任人进行点对点安全提醒。
2.开展现场督导。百日会战期间,局主要领导每月现场督导重大风险不少于1次,局分管领导每月现场督导不少于2次。从二十大开幕前一周直至二十大闭幕,督促指导所有重大风险点严格落实专人驻点。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期间,对最不放心、最不托底的场所要实施驻点监管。
3.继续组织“开小灶”“补课班”。局各相关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动态更新“开小灶”“补课班”名单,要至少确定一个行业管理部门重点部位“开小灶”,点对点提供安全监管指导服务,至少确定一个事故多发、违法违规行为多发、安全风险突出的问题企业上“补课班”,安排专人入驻、评估问题、帮扶指导。
(四)除隐患、隐患整改见底清零
1.盯紧隐患动态清零。各单位要聚焦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省厅专家指导组发现的问题隐患,跟踪落实整改。对一般问题隐患,督促企业立即消除或限期消除,对企业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予以处罚,确保问题隐患100%整改到位。
2.实施“重大隐患作为事故处理”。百日会战期间,至少要办理1件“重大隐患作为事故处理”的案例,参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相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开展全流程、全环节、全岗位的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在辖区行业企业(项目)开展警示教育。重大隐患调查报告应于12月13日前报局安监股。
(五)严执法、重拳出击打非治违
1.突出执法重点。县交通执法大队要对照各行业“重点攻坚任务”实施集中整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紧盯道路非法营运、危化品运输、货车超限超载等突出问题,从严从快查处一批、惩治一批、曝光一批交通运输违法案件,对违法行为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以及同一违法行为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理。
2.关注《安全生产法》执法。县交通执法大队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开展源头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重点围绕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维持、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等情况,对强令冒险作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货存储等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部门,做好行刑衔接。
3.强化协同执法。县交通执法大队要加强与公安、应急管理、住建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严格落实《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协同治理精准查处道路运输非法违规行为促进安全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交执法〔2022〕2号),通过大数据比对,形成“涉嫌非法违规客车”、“高度疑似非法违规客车”等7份清单,实现智能排查、精准锁定、依法查处,推动实现多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提升治理能力和监管水平。
三、阶段划分
(一)排查整治阶段(8月8日至8月底)。局各相关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对照四个领域重点攻坚任务,组织开展企业自查自纠和行业专家检查,摸清重大风险、问题隐患。
(二)集中攻坚阶段(9月1日至9月底)。局各相关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根据自查和省级专家指导情况,确定“开小灶”“补课班”对象,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对发现的典型重大隐患,实施“重大隐患作为事故处理”。对照重点攻坚任务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同步做好8月省安办交通运输专项检查、9月国务院安委会督查检查工作。局属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导督促各企业推进百日会战。
(三)驻守督导阶段(10月1日至二十大闭幕)。局各相关股室、局属各单位在重点时段、对重点监管对象适时开展驻守监管。
(四)巩固提升阶段(二十大闭幕后至年底)。充分总结分析百日会战发现的问题原因和经验做法,结合三年行动巩固提升,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区域创新任务清单,健全完善制度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百日会战”期间,局党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分析当前工作推进情况,研究提出下阶段重点攻坚任务。局各相关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积极推进本行业百日攻坚大会战工作,督促各企业把工作任务逐项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统筹。各单位要统筹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五条”硬措施等综合任务以及危险货物运输集中治理、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燃气运输环节安全整治、船舶碰撞桥梁治理三年行动等专项任务,一体推进落实。相关数据仍按原渠道和频率报送,口径应保持一致。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及时将部门百日会战联络员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报局安监股。百日会战期间,涉及职责不明事项,由各联络员负责督促落实和反馈。自即日起,局各相关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动态掌握辖区、行业百日会战工作情况,配合市交通局落实旬报制度。各期报送格式和内容将以电子版形式提前另行发布。
(四)强化宣传动员。各单位要将“百日会战”纳入下半年宣传工作重点,立即组织在本单位、各类交通运输经营场所、客货运集散地开展广泛宣传,积极推出百日会战系列报道,组织发布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作品,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信息稿件、宣传作品,定期报送局安监股。
附件:重点攻坚任务清单
安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8日
附件:
道路运输领域重点攻坚任务
一、道路危货运输
1.企业资质。全面排查辖区内的危货运输企业资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不足5辆和停车场地面积不足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是否存在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货运输行为。
2.电子运单。重点检查危货运输企业是否注册危险物品“一体化”监管平台账号,是否通过平台填报运单并按要求派发运单。
3.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重点检查罐车罐体检验机构是否在《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具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罐体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名单的通知》范围,罐体检验标准是否为最新版国家标准。
4.强化危货运输车辆监管。重点检查危货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主体责任情况,是否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验不合格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危货运输经营活动。
二、道路旅客运输
5.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重点检查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市场供求状况和安全风险,是否规范道路客运接驳运输。
6.农村客运。重点检查农忙时节、农民工集中返乡返岗等重点时段农村客运服务供给情况,是否根据实际调整运力满足农村客运、暑期客运需求。
7.企业安全管理。重点检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专项资金投入、安全标准执行等情况,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通过安全考核情况,驾驶员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意识、应急处置能力培训以及身心健康管理。
8.客运车辆。重点检查企业在用车辆日常运行维护以及动态监控、智能视频监控技术应用等情况。
9.运输站场安检。重点检查汽车客运站安检制度落实情况,是否配备安检工作人员以及安检设备对乘客携带的行李物品、托运行包进行安全检查。
10.典型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是否存在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客运班车未按批准的客运站停靠、包车客运未持有包车票、包车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城市公共交通
11.城市公共交通驾驶员。重点检查城市公交企业驾驶员健康状况监测管理情况,是否定期开展心理辅导和健康状况检查。
四、极端天气行车管理
12.驾驶员管理。重点检查运输企业排班情况,是否保障驾驶员休息充足。是否开展《道路运输驾驶员应急驾驶操作指南》培训,组织提前熟悉行驶路线的道路状况、天气状况、风险控制点等,发车前由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示。
13.营运车辆管理。重点检查运输企业是否合理制定车辆二级维护计划并严格执行,是否全面排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加强日常维护,防止高温天气因油路、电路故障以及漏油、漏气等引发制动失效、自燃、爆胎等事故。
14.行车路线。重点检查运输企业是否规范、科学、合理安排车辆的出车时间、线路规划,是否引导危货车辆避开高温时段和人员密集区,防范高温天气加大危货泄漏燃烧爆炸风险。是否引导客车、公交车避开地质灾害隐患、低洼易涝路段。
内河水上交通领域重点攻坚任务
1.内河船舶。重点检查船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按要求配备船舶消防、救生设备,防污染设施设备是否配齐;小型船舶所持证书是否有效。
2.内河船员适任能力。重点检查船员数量、所持证书职务类别是否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
3.内河船涉海运输治理。重点检查对涉海运输船舶所属水路运输企业是否采取召回、约谈企业负责人等措施。
交通建设工程领域重点攻坚任务
一、主要人员履职
1.重点检查项目三个关键人(建设项目法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履职情况。
2.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关键环节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蹲点带班生产情况。
二、危险性较大工程
3.人工挖孔桩。重点检查违反《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要求违规使用人工挖孔工艺,专项施工方案审批不完善;人员上下设备、通风设备及空气检测仪器配备不足,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不充分;施工现场安全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4.桥梁高大模板作业。重点检查现浇支架未编制专项方案或审批手续不完善,地基未按要求加固处理,现场支架搭设不符合方案及规范要求,支架未按要求进行预压,高处作业临边防护不规范;悬臂浇筑施工未编制专项方案或审批手续不完善,挂篮结构安全未经验算并验收,0#块与桥墩未按要求固结,未严格按审批的方案施工,挂篮周围临边防护不规范,后锚、吊杆、横梁、走行轨等存在安全隐患。
5.隧道软弱围岩开挖。重点检查擅自改变支护形式或开挖方式;施工步距超出规范要求;超前支护、初支拱架、初支锚杆等隐蔽工程不符合设计要求;掌子面未采取附近安全措施不到位;雨季,浅埋或地表径流地段未开展地表监测,超前地质预报、监控量测不符合要求。
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
6.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未向相关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并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未按要开展安全技术交底;特种设备安装、使用、维护、保养和拆卸不满足规范要求;违规使用吊车、塔吊等起重机械吊运人员。
四、汛期施工安全
7.重点排查沿河低洼地带、在建工地、高边坡等重点部位重要设施防汛防台隐患,严密防范强台风引发的次生灾害,及时疏散撤离危险区域人员,严查恶劣天气冒险施工。
五、公路巡查养护
8.基础设施检查。重点关注农村公路长大桥隧、高边坡、路侧险要、长陡下坡、临水临崖等特殊路段以及排水系统、隔离栅、中央分隔带护栏等状况。组织县乡道穿越城镇成为交通要道的桥隧风险隐患排查,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9.涉路施工安全。加强涉路作业施工监管、规范施工作业安全布控,落实一线作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10.公路铁路交叉设施隐患治理。排查整治公路跨铁桥梁和公铁并行、下穿铁路公路涵洞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达标准(含限高限宽设施)、警示标志缺失,公路跨铁桥梁防抛网锈蚀坠落、外侧违规附挂各类管道、缆线、支撑杆柱、广告设施等安全隐患。
六、涉路违法行为整治
11.违法超限超载治理。落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交通公安联合治超常态化制度化要求,依法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和公路运输“百吨王”。督促货运站场、交通建设工地等货源单位落实源头治超责任。
12.严查非法占用、损坏公路。严厉打击滴撒漏、违规设立平交路口、非法占用公路乱堆乱放、集市贸易、摆摊设点等危害公路运行安全行为。
七、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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