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5-0101-2023-00023
- 发布机构:安溪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17
根据《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全面推进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明传〔2020〕33号)等文件要求,对照《安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安溪县农村客运区域化运营(镇村客运)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安交〔2022〕24号)考核要求,经我局相关股室工作人员每月对其进行运营情况考核确认,2023年度全县24部农村客运区域化运营(镇村客运)车辆上半年1月至6月运营补助总资金为803599.03元(详见附件1.2),其中: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安溪分公司12辆,补助资金408645.82元(注:上半年考核扣款41354.18元),泉州新恒兴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共12辆,补助资金394953.21元(注:上半年考核扣款55046.79元)。
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3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联系电话: 0595-68791608(工作时间),联系人:林先生,联系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1608室。
附件:
1: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安溪分公司2023年度上半年“镇村客运”车辆运行情况考核汇总表
2:泉州新恒兴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上半年“镇村客运”车辆运行情况考核汇总表
安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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