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5-0101-2023-00023
- 备注/文号:安教〔2023〕48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04
各中学、中(职)专学校、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泉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泉州市中小学2022-2023学年度新时代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泉教思〔2023〕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推荐参评的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各校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在分配的名额内做好评选工作,并认真指导参评对象对照《填表说明》(见附件2)的相关要求填写好相应材料,按时上报。
二、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报送要求。5月17日(星期三)前,各校应指定专人将泉教思〔2023〕3号附件3-6纸质材料(A4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其中附件5、6用Ecxel表格汇总)报送到县教育局德育股(6B1408室),电子版一并打包(文件名:学校+市级优秀)发送至邮箱:axdy1408@163.com。
附件:1.泉州市中小学2022-2023学年度新时代“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安溪县名额分配表
2.填表说明
3.关于组织开展泉州市中小学2022-2023学年度新时代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安溪县教育局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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