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7-0101-2023-00005
- 备注/文号:安绿办〔2023〕1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14
根据《福建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古树名木抢救复壮项目的通知》(闽绿办〔2021〕5号)精神,为加强古树名木资源保护,现就2023年古树名木抢救复壮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全省古树名木信息管理数据库中建档的一级古树或名木;
2.树木濒危、衰弱,经诊断急需抢救复壮;
3.具有重要历史、文化、观赏、科学价值和纪念意义;
4.日常养护主体明确。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至2023年2月24日。
三、提交材料
1.安溪县2023年古树名木抢救复壮项目申报表;
2.体现树木全景和树体、生境细节的清晰彩色数码照片5张,表格及照片电子版材料发送县邮箱axylz@126.com。
附件:安溪县2023年古树名木抢救复壮项目申报表
安溪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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