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7-0101-2023-00015
- 备注/文号:安林函〔2023〕17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08
李水拨等7位委员:
《关于进一步加大安溪城市副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3205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属于山区县,项目建设用林需求大,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加大了用林需求。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对此非常重视,在下达林地定额时,明确要求要保障乡村建设项目用林需求,特别是有关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例如乡村公路、老人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湖头镇作为安溪县城市副中心,在安溪社会经济及各项事业发展中发挥着巨大作用。2016年来,我局积极指导帮助湖头镇开展林地报批工作,累计审核审批涉及湖头镇各类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民生建设等项目21个,涉及使用林地面积88.3822公顷,有力保障湖头镇各类建设项目用林需求。
二、2023年上级安排我县林地定额 125 公顷,截至目前剩余林地定额100公顷,能够满足我县各类建设项目用林需求。
三、从近几年林地报批情况看,涉及使用林地的各类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建设,都得到了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用林需求可以保障。若出现使用林地不足的情况,我局将积极向上级林业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获得省、市统筹支持,保障全县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的用林需要,推动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领导署名:林锦铭
联 系 人:刘长士
联系电话:0595-23232366
安溪县林业局
2023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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