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7-0101-2025-00021
- 备注/文号:安林财〔2025〕10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02
金谷镇人民政府:
《安溪县金谷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金谷溪岸文艺村绿化美化资金支持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共安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专项组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农办〔2025〕8号),为落实2025年“一县一溪一特色”田园风光项目建设提质扩面行动,进一步推进新一轮金谷溪畔项目建设,经研究,现将金谷溪岸绿化美化补助资金下达给你镇,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单位
金谷镇人民政府。
二、补助资金
项目补助5万元,专项用于金谷溪岸两侧绿化美化。
三、工作要求
1.开展项目设计。要根据片区规划,结合省市造林绿化项目技术指南做好项目设计,设计要符合“一县一特色”田园风光项目设计理念,根据本地实际和景观需求选择绿化树种,苗木品种、规格要适地适树。
2.加强项目管理。要紧抓春季植树造林有利时机,组织项目实施,抓好项目过程管理监督,根据设计方案组织检查验收,设计和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
安溪县林业局
2025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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