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8-0101-2021-00175
    • 备注/文号:安民社〔2021〕106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19
    关于同意设置金谷镇中都村公益性骨灰堂的批复
    时间:2021-11-19 15:10

    金谷镇中都村村民委员会:

    你们《关于申请建设金谷镇中都村公益性骨灰堂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殡葬管理的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们建设金谷镇中都村公益性骨灰堂。

    二、骨灰堂的选址必须服从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服从服务安定稳定大局,不得影响相邻村落群众生产生活,并按规定上报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建设、林业等部门办理规划、征用地、基建、林地等有关手续。

    三、资金来源:由中都村筹集资金兴建基建完成后,请及时办理启用骨灰堂

    此复

     

     

     

     

     

    安溪县民政局

    2021111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