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8-0101-2022-00121
- 备注/文号:安民社〔2022〕77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12
关于同意设置参内镇参山村公益性骨灰堂的批复
时间:2022-10-19 14:19
参内镇参山村民委员会:
你们《关于申请建设参内镇参山村公益性骨灰堂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殡葬管理的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们建设参内镇参山村公益性骨灰堂。
二、该骨灰堂的选址必须服从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服从服务安定稳定大局,不得影响相邻村落群众生产生活,并按规定上报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建设、林业等部门办理规划、征用地、基建、林地等有关手续。
三、资金来源:由参山村筹集资金兴建,基建完成后,请及时办理启用骨灰堂。
此复。
安溪县民政局
2022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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