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8-0101-2023-00087
- 发布机构:安溪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18
经调查,安溪县虎邱镇小天才幼儿园未按规定参加2020年、2021年年度检查(年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现对以上社会团体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下列社会组织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列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下列社会组织应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7日内将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上交本机关。撤销登记后,下列社会组织应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主持下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清算期间,除办理注销及进行诉讼活动外,不得开展任何其他活动。清算完成后,下列社会组织应依法向本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下列社会组织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安溪县人民政府或者泉州市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安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给予撤销登记处罚的社会组织名单:
1.安溪县尚卿乡后福村农民用水户协会 ;
2.安溪县长坑乡篮球协会;
3.安溪县虎邱镇小天才幼儿园;
特此公告。
安溪县民政局
2023年7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