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8-0101-2024-00046
    • 备注/文号:安民函〔2024〕12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30
    关于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087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04-30 16:47

    关于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133087号提案的答复

     

    王传铭委员:

       《关于提升农村养老水平的建议》(第133087号)由我单位会同县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文体旅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安溪县总面积3057.28平方千米,辖24个乡镇495个村居(438个村委会、52个居委会)。目前,全县户籍人口119.2068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口18.7542万人(其中80岁以上人口2.2883万人,100岁以上老年人口57人),老龄化率15.73%。现全县共有2家公建民营养老院、2家民营养老院、16个乡镇敬老院、33个长者食堂、24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中心城区建成8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439个农村幸福院。全县养老机构及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共有养老床位8645张,平均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47.6张,共有护理型床位1560张,平均每千名老年人拥有护理型床位8.56张,形成了具有茶乡特色的养老服务产业体系。

    二、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多点布局健全养老服务设施

    1.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2023年,我县共投资442万元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按照“政府拨一点、村里贴一点、社会捐一点”的方式,整合旧村址、撤并后的小学、社区日间照料室等资源,今年我县新建长者食堂,包括:湖头镇横山村、祥华乡小道村、芦田镇三洋村、蓝田乡尚忠村、龙涓乡福都村、尚卿乡科洋村、福田乡福前社区、福田乡丰都村、凤城镇清水湾、参内镇祜水村、官桥镇官桥村等11个长者食堂。2023年以来,全县长者食堂用餐人数达16.8万人次,有效解决了城乡部分留守老年人的用餐问题,实现“一碗长者饭,温暖老人心”,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同时,我县还提升5个农村幸福院(居家养老服务站)(包括2个中央资金补助、3个市级补助),建设微型消防站6个,项目建设完工率100%,建设质量合格率100%

    2.推进养护院建设。我县2023年通过申报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建设龙门、官桥、剑斗等3个老年养护院,项目建筑面积31452.46㎡、投资匡算14333.59万元(已获得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166万元)。现龙门镇老年养护院已完成主体工程,待主体验收后立即进场施工室内二次装修;剑斗及官桥镇老年养护院主体已完成招投标,正在组织施工。3个养护院建成完工后可新增425张养老床位,大大改变乡镇老年人入住条件,提升广大老年人生活品质。

    (二)多措并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1.整合多方资源,提高养老服务水平。一是实施“养老+志愿”活动。组织引导社会各界力量积极组织公益服务队、志愿者服务团队进行敬老活动,通过活动开展,切实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目前,全县注册志愿者人数11.3万多人、志愿团队574个,均常态化开展养老志愿服务;二是实施“养老+慈善”活动。积极引导热心人士和社会贤达参与到养老慈善中来,既倡导了德行孝道,推行善行义举,又创树典型,引领慈善之风。三是实施“养老+社工”活动。把养老工作作为一项极其重要的社会工作,将其纳入社会治理的范畴,充分调动专业社工力量,以示范点建设为基础,通过“养老+社工”双专业联动引领,提质养老服务。不仅为老年人提供了精准化服务供给,提升服务针对性,还规范了站点建设,形成横向分类、纵向分段的多元服务体系。

    2.推进“公建民营”,提高养老服务机构档次。明爱福利养老院获评福建省民政厅“五星级养老服务机构”。和兴医院老年医疗养护中心、魁斗镇敬老院、龙涓乡敬老院、虎邱镇敬老院、凤城镇城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凤城镇蓝湖社区被市民政局评为“四星级养老服务机构”。此外,我县伍心医院等民营医院陆续创办老年医疗养护中心。通过引入专业养老服务组织,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得到全面提升,有力推动我县养老事业补短板工作。

    3.加强人才建设,壮大养老服务队伍。2023年,我县投入16.85万元,通过培训、奖补和竞赛等形式大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定期组织开展养老专业化知识培训,提升养老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二是落实奖补政策,对在养老机构从事康复护理工作累计满3年的全日制中高院校毕业生,分别给予最高6000元的入职奖补及最高12000元的在职奖补。三是开展县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在全县养老护理行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养老服务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宣传竞赛活动,让社会大众了解养老服务工作、增强行业的社会认同感。

    4.加大购买力度,铺开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实现智慧化养老服务,智能援助老年人。通过招投标引入泉州市禾康智慧养老服务公司和厦门智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通智慧养老服务热线,启用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为特困、低保、五老、重点优抚对象及独居、空巢、失独、特困失能等特定老年人提供基础信息化服务及实体援助服务。全年共投入650万元,为16000多名老年人提供基础信息服务(每人免费提供一部有定位和应急呼叫功能的老人手机、每月免费通话200分钟),每月为老年人提供4600人次上门实体援助服务(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

    5.开展特色活动,加强养老服务宣传。2023年,我县开展“温情重阳·爱在身边”系列敬老月活动,以县社会福利中心(明爱福利养老院)为宴会主会场、全县33个长者食堂为分会场,组织开展敬老助餐宴活动,就餐人数达13000余人次;依托“党建+”邻里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和农村幸福院,为老年人举办集体生日宴和庆金婚纪念活动16场次;组织走访慰问百岁老人、困难老人、失能老人等,发放慰问金58万元,受益人达2107人。我局通过号召发动社会力量捐款捐物、组织义诊、开展健康公益讲座等形式,大力开展敬老服务志愿活动,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50余场次。

    (三)多元推进优化养老服务供给

    1.出台入住补贴方案。2021年,我县率先制订《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对象入住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入住安溪县养老服务机构(含乡镇敬老院)的安溪县户籍老年人,自理的每人每月补贴500元,半护理的每人每月补贴750元,全护理的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自202111日起执行,通过实施完善养老服务对象入住养老院的补贴方案,今年共为335名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发放补贴306万元,进一步减轻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提升养老机构入住率。政策实施以来,累计发放1443万元,切实减轻老年人家庭负担,有效提升养老机构入住率。

    2.实施运营补助政策。对城市社区和建制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进行补助,并将此工作列入2023年安溪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共投入资金195万元。城市社区每个补助2万元,农村社区每个补助0.5万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参照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营补贴的做法,每个中心给予运营补贴经费2万元。针对长者食堂的助餐服务,县民政局联合县慈善总会出台长者食堂运行补助办法,给予每位老年人每餐2元的助餐补贴。

    3.实施适老化改造。2022年,我县制定《全县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连续两年列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通过购买服务,由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采取施工改造、设施配备等方式,改善老年人家庭居住条件,从而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变化导致的生活不便,降低在家庭发生意外的风险,提升居家养老品质。2022年以来共为737户散居特困、低保老年人家庭提供适老化改造。每个家庭予以补贴2000元,共投入资金217.4万元,目前已全部完工,大大提升了老年人居家生活品质。

    4.实施孤寡等特殊老人探访关爱服务。我局制定出台《安溪县民政局等9部门转发〈福建省民政厅等9部门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过全面摸排,建立台账,目前已完成招投标,正在开展探访服务,定期探访特殊困难老年人3289人,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率达到100%。孤寡等特殊老人探访关爱服务通过定期关怀和实际帮助,提升了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社交融入和生活质量,不仅监测健康并进行及时干预,还在紧急情况下提供紧急援助,建立了信任与依赖关系,为老年人创造了更加关爱、安全和舒适的生活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大资金投入,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养老服务业是夕阳工程,也是今后一个时期的朝阳产业,政府要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立足项目争取资金,重点支持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服务业的宣传引导、推广先进经验,树立样板典型,努力为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加强人才培养,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队伍。培养专业养老服务人才,进一步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满足日益增长的老年事业发展需要。加大养老机构和社区从事养老工作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品的职业培训力度。

    3.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完善社区服务平台。对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进行调研,合理确定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范围和方式,依据不同情况为老人提供有偿、抵偿或无偿的养老服务。持续推进长者食堂和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新建或提升,力争到2030年我县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4.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机构。研究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机构政策措施,降低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准入门槛。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对闲置的医院、学校、厂房、商业设施、农村集体用房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实现资源共享,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上规模、上档次的民办养老机构。

    5.持续推进养老领域优化营商环境。联合相关部门,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奖补、税费减免、融资支持等优惠扶持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增加服务设施供给,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及一次性奖补工作,继续实施本地户籍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贴政策。

    6.推进医养深度融合。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和健康服务工作,将居家养老老年人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实现“医中有养”“养中有医”,推进养老护理型床位数较快增长。

    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给予关心、指导和支持,形成强大合力。我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我县养老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养老工作的支持!

    领导署名:颜志清

    人:王月英

    联系电话:23260969

     

                                       

                                                                                                                安溪县民政局

    2024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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