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8-0101-2024-00129
- 发布机构:安溪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08
关于撤销婚姻登记的公告
时间:2024-10-08 13:03
经安溪县公安局西坪派出所调查核实,于2007年12月12日王梅碰与王海水办理结婚证的人像照片为庹必香冒用身份信息向公安机关申办的身份证,并取得了结婚证(结婚证号:闽安婚结字第010710251号)。依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撤销婚姻登记程序规定的通知》闽民规〔2023〕5号的规定,作出撤销婚姻登记决定前的公告。
拟撤销安溪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于2007年12月12日办理的王海水与王梅碰的结婚登记(结婚证字号:闽安婚结字第010710251号),自公告之日起公告期限30天。
安溪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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