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4-00028
    • 备注/文号:安农〔2024〕21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15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安溪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3-15 09:02
    各乡镇,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厅、市局等有关农资打假的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2024年安溪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4315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安溪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2024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部门协同,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切实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提供有力支撑。现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厅、市局等有关农资打假的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理念,突出问题导向,强化信息化执法监管,抓实全链条各环节监管执法,持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着力构建放心农资市场,全力护航农产品稳产保供,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重点

    针对农资使用关键节点,围绕农资重点品种,抓住重点问题、重点环节,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充分利用巡查检查、监督抽查、暗查暗访、投诉举报等手段,认真摸排问题隐患,严厉查处农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紧盯重点领域  补足监管短板

    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重点整治无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农药、兽药实名购买制度,结合农时,采取明察暗访、双随机检查及投诉举报查处等方式,强化对农资经营集散地等的巡查力度,严查以“忽悠团”、游商游贩等形式兜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行为。

    粮食和“菜篮子”产品主产区:重点打击销售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重点监管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严查超限、超范围使用农资的违法行为。推进农药使用作物登记,核查农产品生产主体农资使用情况,倒查违法生产销售假劣农资的行为。

    互联网领域:重点打击利用网络平台销售假劣农资的行为,加强部门协作,开展农资打假“净网”行动,线上线下相结合,追本溯源,推进全链条联合整治。

    (二)紧扣重点品种  突出问题治理

    种子:选择当地重点作物,以种子标签、生产经营档案、备案、登记为重点,组织开展种子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经营未引种备案品种、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农药:严格落实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进一步规范农药购销台账和用药记录,重点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农药、超范围使用农药、生产经营违法添加未登记成分等假劣农药、套用或冒用登记证等违法行为。

    兽药:强化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和兽药使用环节执法检查,规范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行为,重点查处兽药违法添加、未依法建立兽药产品出入库记录或用药记录、未执行休药期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劣兽药、直接使用原料药、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生素等违法行为。

    肥料:强化对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标签标示规范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及无证套牌等违法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生产经营产品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无生产许可证、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违禁物质、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

    农机:积极配合省市级有关部门开展的通过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产品及证书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获证产品生产者名称、地址及产品一致性情况、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严厉打击无牌证或伪造、变造牌证、无证操作及违反规定载人等违法行为。

    农膜:联合开展农用薄膜监管执法行动,加强农用薄膜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宣贯,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产品质量抽查,严禁非标农膜入市下田。推动农膜科学使用回收,依法查处未按规定回收农用薄膜等违法行为。推进农田“白色污染”治理。

    (三)突出重点环节  靶向精准打击

    总结农资生产经营及使用环节违法行为发生的共性及特点,靶向开展重点整治。生产环节以发现、打击黑作坊黑窝点为重点;经营环节以门店、网络销售平台和面向农户直接兜售等渠道为重点;使用环节以重点品种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为重点,特别是豇豆种植主体为重中之重。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执法监管。在农资使用的关键节点,对辖区内所有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检查,重点检查农资生产经营资质是否具备、行为是否规范、进货查验责任是否落实、购销台账记录是否清晰、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真实。持续紧盯,不定期开展巡回检查,特别是对以往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和产品,加大检查频次,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强农资市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农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推进信用分类监管,对列入农资企业重点监控名单的农资企业强化跟踪监管,实施联合惩戒。

    (二)开展专项行动。深入追查问题线索,对监督抽查、巡查检查、媒体曝光、群众投诉等发现的问题产品,上挖源头、下追流向,顺藤摸瓜、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持续瞄准种子质量不合格、农兽药隐性添加、肥料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等突出问题,开展针对性质量抽检。落实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反馈和共享机制,及时发布农资消费警示信息,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市场。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础,靶向发力、精准打击为目标,重点加强与行业监管部门在种业、农药、兽药、薄膜回收等农资领域的工作会上、协作配合。

    (三)狠抓违法查处。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查必彻底,全面查处不留死角,力争案件查处率达100%。持续强化案件协查联动机制,查办的每一起农资案件均应及时向非法产品来源地和流向地实施协查通报,全程清除假劣农资,力争案件通报协查率达100%。涉嫌犯罪线索明显的案件,要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快查快办;达到移送标准、涉嫌犯罪的案件,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以罚代刑、有案不查、处罚偏轻等情况出现。落实案件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本行政区域内农资行政处罚案件。

    (四)强化数字赋能。用足用好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推动农资领域办案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依托省农资监管平台,推动农资信息化监管。加强平台应用管理,推进实现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种子获证企业及其生产购销信息平台登记备案,进一步推进饲料和实行登记管理的肥料企业产品有效监管。加强平台先声巡查,重点针对农业农村部、相关部门通报和省级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农资企业产品,实行线上追踪抽查通报制度。线上线下相结合,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资和未如实建立农资购销台账等违法行为。

    (五)加强宣传培训。适时开展多级联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引导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资龙头企业等共同参与。通过现场咨询、展览展示、乡村课堂等方式,面向农民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供便捷科学农业技术指导服务,提高农民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把安全优质的农资产品和安全使用技术送到乡村。适时开展农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提高诚信守法意识,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公开曝光农资打假典型案件,努力营造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公平正义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农资打假工作对于保障农业稳产保供、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的特殊重要性,切实履行牵头协调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统筹协作,明确责任分工,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增强农资打假合力,为守好“三农”战略后院提供有力支撑。

    (二)担当作为,加强责任落实。进一步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全国、全省、全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和农资监管工作有关要求,对标对表,按时保质完成好农资打假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农资源头严控、过程严管、违法严惩执法监管机制,筑牢农业安全“防火墙”。强化绩效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把握时效,加强信息报送。完善农资打假监管信息报送机制,扎实做好数据统计、信息上报、案件信息公开、典型案件公布等工作。落实逐级上报制度,月报、季报和大要案信息,通过“农资打假监管系统”报送。


    抄送:泉州市农业执法支队。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3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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