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4-00222
- 备注/文号:安农财〔2024〕77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8
各有关乡镇、施工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财规〔2023〕25号)和《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快2023-2024年度农田建设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泉农建〔2024〕2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2024年12月底前2024年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执行比例至少要达到80%。经研究,决定将2024年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29万元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51万元预拨付至对应四方共管账户,专项用于支付项目工程款。四方共管账户中的预拨资金仍按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工程款申请审批流程管理使用。
各有关乡镇和施工单位要加快项目施工进度,确保按照上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四方共管账户中的预拨资金专项用于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资金使用上,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它用,若发现存在挤占、挪用的情况,将收回预拨款项并报有关单位处理。
附件:安溪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拨付资金分配表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安溪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安溪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拨付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收款单位 |
中央资金 拨付分配 |
省级资金 拨付分配 |
小计 |
1 |
泉州市安溪县蓬莱镇岭美等3个村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蓬莱镇人民政府 |
砖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63.68 |
0 |
163.68 |
2 |
泉州市安溪县虎邱镇美亭等4个村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
虎邱镇人民政府 |
福建海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14.83 |
0 |
214.83 |
3 |
泉州市安溪县长卿镇华美-南洋村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长卿镇人民政府 |
福建港鑫建设有限公司 |
237.34 |
0 |
237.34 |
4 |
泉州市安溪县长卿镇南斗村2024年高标准农田(农田连片整治)建设项目 |
长卿镇人民政府 |
福泰(福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213.15 |
51 |
264.15 |
合计 |
829 |
51 |
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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