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5-00108
- 备注/文号:安农〔2025〕58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09
湖头镇、虎邱镇: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闽农建函〔2024〕341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闽农建〔2025〕4号)和《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抓好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泉农建〔2025〕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具体任务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全力提升耕地质量。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为增强农业防灾抗灾减灾能力,进一步提升我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二、建设投资
2025年新立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财政投入不低于3500元,各有关乡镇要按照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根据建设任务、建设内容、建设成本变化情况,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财政投入资金专款专用。其中,要落实不低于项目财政补助5%的资金,用于实施项目区土壤改良、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增施有机肥、施用土壤调理剂、种植绿肥、秸秆还田、畜禽粪污资源化还田等提升耕地质量措施,着力提升耕地质量水平。
三、勘察设计
各有关乡镇要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报告编制大纲》的通知》(闽农建〔2025〕1号)文件要求,以“一平”“两通”“三提升”为基本标准,抓紧组织开展项目选址和规划设计;要结合各项目实施村实际合理确定项目建设内容,优先布局灌溉与排水、田块整治、田间道路等农田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补齐田间设施短板;要结合日常农业生产加强土壤改良培肥,持续提升耕地地力;要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农田沟渠整治,加强与大中型罐区骨干灌排工程衔接配套,加快完善田间小型水利设施,形成灌排畅通的工程体系;要杜绝脱离实际设计“宽马路”、“景观林”、“数字大屏”、“玻璃幕墙”,坚决防止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打造梯田景观、搞形象工程。
四、项目实施
各有关乡镇要充分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统筹衔接,抓紧完成方案送审、报批、财审和招投标等前期工作。2024年省定任务结转项目(涉及虎邱镇林东村和美亭村)要于2025年底前全部完工;2025年新立项实施项目要于2025年8月底前开工建设,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施工。
五、项目管理管护
各有关乡镇要坚持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两手抓、两手硬,落实好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质量管理、资金管理和竣工验收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管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规范项目全流程管理,进一步提高建设质量。严格调度监管,加大督促指导等工作力度,加快项目全周期建设,特别要加快竣工验收问题整改、竣工决算审计等进度,已完工项目半年内确保验收销号。加强建后管护,建立健全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的工程管护机制,落实好管护制度、管护资金、管护责任人,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附件:安溪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解表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9日
附件
安溪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解表
乡镇 |
中央财政资金建设任务(亩) |
其中:2024年省定任务结转(亩) |
今年计划下达任务(亩) |
|||||||||
合计 |
新增建设 |
改造 提升 |
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
小计 |
新增建设 |
改造 提升 |
高效节水 灌溉面积 |
小计 |
新增建设 |
改造 提升 |
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
|
湖头镇 |
5000 |
4300 |
700 |
700 |
0 |
|
|
|
5000 |
4300 |
700 |
700 |
虎邱镇 |
440 |
0 |
440 |
0 |
440 |
0 |
440 |
0 |
0 |
|
|
|
合计 |
5440 |
4300 |
1140 |
0 |
440 |
0 |
440 |
0 |
5000 |
4300 |
700 |
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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