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2-0101-2021-00075
- 发布机构: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14
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转发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社〔2015〕286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泉人社文〔2021〕199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拟向安溪县慈善总会等19家单位拨付稳岗返还资金。为保证发放程序公开公正,保障失业保险基金安全,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实名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按程序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5—2323622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95—23236224(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595—23232702(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附件:2020年度安溪县失业保险普惠性稳岗返还单位名单(第三批)
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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