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2-0101-2025-00053
- 发布机构: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1
根据《泉州市人社局 财政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工作的通知》(泉人社〔2017〕286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5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经办服务质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60号)等文件精神,经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审核通过,有23人符合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总计拟补贴金额3.7万元(大写:叁万柒仟元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安溪县人社局反映,受理电话:23232702(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23236224(安溪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
附件:2025年第1季度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名单信息情况表
安溪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