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2-0101-2025-00186
- 备注/文号:安人社〔2025〕121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0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大对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进一步落实劳动保障诚信约束机制,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我县2025年第三批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共1起)。同时,按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规定,将被通报的用人单位评价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C级,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用体系和劳动保障监察重点监控对象。
合诚(厦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妨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案
合诚(厦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40DDM4G;地址:福厦门市翔安区垵边路376、378号6楼701室A区;法定代表人:方建新。
2025年4月21日,我局接到肖某云等人投诉,反映合诚(厦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其2025年1月至2月在安溪县央玺小区项目从事水电工作期间的工资合计140181元。
经查,央玺小区(1#-3#楼、15#楼、S1#-S7#、地下室工程及5#-13#楼上部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系合诚(厦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4月22日,我局向合诚(厦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该公司派员到我局接受询问调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相关书面材料,但该公司未按要求报送。2025年5月7日,我局依法向合诚(厦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前改正并把改正情况及相关资料报送我局,但该公司逾期仍拒不改正。
2025年6月4日,我局依法对合诚(厦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妨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2025年6月13日,该公司按规定缴纳罚款。
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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