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9-3000-2018-59881
- 备注/文号:安司﹝2018﹞11号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1-28
安司﹝2018﹞11号
关于2017年度安溪县公证处、公证员考核情况的意见
市司法局:
根据《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公证机构、公证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泉司〔2017〕93号),我局开展了公证处、公证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结果汇报如下:
一、公证机构考核情况
结合安溪县公证处队伍建设、工作业绩等工作情况,安溪县公证处2017年度考核评定分数为79分。
二、公证机构负责人考核情况
结合林星火同志一年来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评定其为合格等次。
三、公证员考核情况
安溪县公证处2017年共有在岗公证员4人,其中4人参加了2017年度考核,未参加考核的0人;被评为合格等次的公证员有林星火、廖为荣、吴亚洪、王美珠,没有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公证员。
安溪县司法局
2018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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