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9-0101-2022-00025
    • 备注/文号:安委法办〔2022〕9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05
    关于印发《2022年安溪县“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12-05 15:46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将迎来第五个“宪法宣传周”,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为深入开展2022年全县“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办、县司法局制定了《2022年安溪县“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安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安溪县委宣传部

     

     

     

    安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安溪县司法局      

    2022年11月29日    


     

    2022年安溪县“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市关于2022年“宪法宣传周”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全集中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全面建设具有茶乡特色的现代化中等城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三、时间安排

    12月4日(周日)至12月10日(周六),为期一周。

    四、宣传重点

    (一)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深入宣传宪法,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宣传现行宪法颁布实施四十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

    (三)大力宣传全面依法治、法治安溪取得的主要成效。

    (四)大力宣传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

    (五)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六)大力宣传地方性法规规章,确保地方立法更好地服务地区发展。

    在以上重点内容基础上,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的宣传重点内容。

    五、工作安排

    “宪法宣传周”采用“主场活动+主题活动+重点活动”模式

    (一)主场活动

    12月2日上午在安溪法治文化公园(参内镇湾美市民广场)举办2022年“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纪念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四十周年主题活动(另行发文)(牵头单位:委依法治办、宣传部、政法委人大办,司法局,参内镇

    (二)主题活动

    根据关于推动宪法精神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宪法‘八进’”的有关要求2022年“宪法宣传周”设立如下个主题日由牵头单位结合行业和地方实际,细化宣传主题,策划特色鲜明的宣传活动并组织实施。

    1.宪法进农村。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及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司法局)

    2.宪法进社区。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深入社区、家庭,运用“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力量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普法宣传。(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局、司法局,县法院,县妇联

    3.宪法进校园。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举办全学生“学宪法讲宪法”、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鼓励各中小学校通过主题板报、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法治辩论赛、模拟法庭、情景剧、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教育活动,持续深化中学生18岁成人仪式教育,增强学生宪法体验。(牵头单位:教育局、司法局委)

    4.宪法进机关。“宪法宣传周”期间,推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将学习宣传宪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议题,深入学习第五次宪法修正案,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一次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开展对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学习,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宪依法依规履职。(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直党工委法院、检察院,县人大办

    5.宪法进企业。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集中展示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治保障成果,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等。开展“千人进万企·送法护企促发展”活动,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和法律服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宣传和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各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法律和政策法规宣讲,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高质量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牵头单位:县国企党工委,县法院、检察院,发改、工信局、市监局、应急局、人社局、税务局,总工会、工商联)

    6.宪法进军营。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及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法律,加强国防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兵役法等新出台、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局、司法局)

    7.宪法进网络。充分运用“报、台、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在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牵头单位: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

    8.宪法进寺庙。充分挖掘地方特色元素,发挥宗教场所宣传阵地作用,以宪法教育为核心,重点宣传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宗教事务条例和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牵头单位:统战部,县民宗局

    (三)重点活动

    在开展相关主题活动工作的同时,各乡镇及县直各单位还应做好如下重点工作。

    1.举办现场旁听庭审活动。选择具有深刻法治教育意义的行政案件,组织行政机关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法院现场庭审活动选择以电信网络诈骗、校园贷、帮信罪为代表的新型网络犯罪的经济案件,开展刑事审判巡回法庭,组织校园学生与真实案例“零距离”,让学生对法律的威严和社会法治进程有直观感受。责任单位:法院,县司法局、教育局

    2.开展“宪法引领 乡村振兴”宪法进农村活动。结合第八届安溪淮山节活动,配合市直有关部门来安开展法治宣传、政策咨询服务,推动形成市县乡三级联动的宣传合力。走访长卿镇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乡村普法巡回宣讲,推动农业相关法律法规下乡进村。(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司法局,长卿镇)

    3.开展“守好养老钱 幸福享晚年”普法巡回宣讲活动。贯彻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通过线上线下两个平台,进广场、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依法治县办、网信办,县法院、检察院,县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文体旅局)

    4.举办线上有奖竞答活动。今年是现行宪法颁布4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积极提升公民的法治素养,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宪法宣传周”期间依托安溪县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四十周年暨宪法知识有奖竞答活动。责任单位:司法局)

    5.开展宪法宣传“亮屏”行动。要充分利用街道路线、公园广场、景点景区、公共文化场所、公交车、商场超市、住宅小区以及各单位所辖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等重点场所点位的LED显示屏放映宪法主题的宣传标语、宣传画及视频,张挂宪法横幅标语,设置宪法宣传元素,突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国家宪法日活动主题,营造浓厚的宪法宣传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6.开展“新媒体法雨行动”。县融媒体中心要加大宪法宣传力度,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就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推出相关新闻报道。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充分运用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宣传报道,形成上下联动的宣传合力,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突出宣传主题。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开展工作并组织实施,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要突出宣传重点,准确宣传解读宪法,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讲好中国宪法故事,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注重协同协作,落实普法责任。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是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是国家机关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切实压紧压实责任,明确相关工作职责,指导推动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主动作为,结合业务职能,创造性开展各项法律服务工作,营造优质的法治环境。

    (三)坚持面向群众,开展公益普法。运用“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性普法,推动宪法宣传向基层延伸,走进千家万户。要把宪法和法治元素紧密结合,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利用好村(社区)公共文化阵地,安排法律顾问到所服务的村(社区)至少开展一次宪法宣传。要把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让老百姓对宪法法律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能认同、能遵守。

    (四)创新方式方法,造大宣传声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下活动,创新运用新媒体新技术,通过图解、动漫、短视频、H5、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五)紧密结合实际,切实履行职责。“宪法宣传周”工作落实情况将同时作为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立足群众需求,探索创新法治宣传新模式做到问需于民切实增强宣传实效。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