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8-0101-2023-00005
- 备注/文号:安水〔2023〕30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01
关于2023年2月1日—2月28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材料审批的公告
时间:2023-03-01 10:32
根据水土保持法及闽发改投资〔2021〕38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2023年2月1日—2月28日我局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材料5份,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3年3月1日—3月31日。
联系电话:0595-68786973
邮 编:362400
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7楼水土保持工作站
附件:安溪县水利局关于2023年2月1日—2月28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材料审批的公告目录
安溪县水利局
2023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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