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8-0101-2023-00008
    • 备注/文号:无
    • 发布机构:安溪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16
    安溪县水利局关于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15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接收公告
    时间:2023-03-17 15:29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规定,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15日我局共收到1个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3年3月16日—2022年3月23日。

     

    联系电话:0595-23280671

    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7楼水土办

    邮  编:362400

     

     

         安溪县水利局

                                                        2023年3月16日

     

     

    序号

     

    生产建设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收到时间

     

    1

    安溪城隍庙公共配套停车场

     

    安溪县凤城镇人民政府

     

    凤城镇

    泉州市荣源水土保持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2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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