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8-0101-2023-00009
    • 备注/文号:安水〔2023〕48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22
    安溪县水利局关于印发安溪县水利系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3-03-23 09:58

    各股站、局属各单位:

    根据《安溪县司法局转发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安司202161号),我局制定了安溪县水利系统不予处罚事项、从轻处罚事项、减轻处罚事项、免于行政强制事项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试行),现予以印发执行。

    本清单自印发之日30日后实施,有效期2

     

    件:1.安溪县水利系统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2.安溪县水利系统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3.安溪县水利系统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4.安溪县水利系统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安溪县水利局

    202332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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