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8-0101-2023-00023
    • 备注/文号:无
    • 发布机构:安溪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28
    安溪城隍庙公共配套停车场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时间:2023-05-06 16:57

    编号:验收回执2023﹞3

     

    报备申请单位

    福建省泉州雅阁工艺品有限公司

    申请文号

    雅阁[2023]04

    公示网站及网址

    安溪县人民政府-水利局政务信息公开网(http://www.fjax.gov.cn/)

    公示起止时间

    2023年54日至2023年511

    参加验收组的省级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专家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公布省级水行政审批专家库的通知》(闽水函【2020】535号),专家为施悦忠高级农艺师。

     

     

     

    水行政主管部门

    意见

    报备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

     

                    接受单位:安溪县水利局  

                       2023年 428 

    联系人及电话

    苏志威0595-23280671

    备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中选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红”色的,以及根据跟踪检查和验收报备材料核查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较严重水土保持问题的,开展水上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核查。第二十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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