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8-0101-2025-00005
- 备注/文号:安水〔2025〕13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06
根据水土保持法及闽发改投资〔2021〕38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2025年1月20日—1月24日我局共受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材料1份,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2月6日—2月14日。
联系电话:0595-68786973
邮 编:362400
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2楼水土保持工作站
附件:2025年1月20日—1月24日受理的生产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材料目录
安溪县水利局
2025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1月20日—1月24日受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材料目录
序号 |
生产建设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水土保持方案 报告书文本 |
1 |
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 A-78、A-71-01、A-24-01、A-23-02 等地块场平项目 |
安溪县龙门镇美内村 |
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
漳州市扬名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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