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8-0101-2025-00029
- 备注/文号:安水〔2025〕172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01
根据水土保持法及闽发改投资〔2021〕38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2025年8月1日—8月31日我局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材料1份,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5年9月1日—9月30日。
联系电话:0595—68786973
邮 编:362400
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2楼水土保持工作站
附件:安溪县水利局关于2025年8月1日—8月31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材料审批的公告目录
安溪县水利局
2025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安溪县水利局关于2025年8月1日—8月31日生产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材料审批的公告目录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审批日期 |
审批意见 |
1 |
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剑斗东阳片区安置区 |
安溪县剑斗镇 人民政府 |
安溪县剑斗镇 东阳村 |
安水审〔2025〕13号 |
2025.8.1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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