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38-0101-2023-00008
- 备注/文号:安城管函〔2023〕38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05
安城管函〔2023〕38号
答复类型:A类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0054号建议的答复
陈惠斌等6位代表:
《关于加强渣土车监管的建议》(第005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1.目前全市已统一建立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管控平台,我县共有目录库企业14家,车辆513部(其中新型环保车456部),驾驶员616人。同时,城管、交警部门通过该平台审批渣土车运输路线。
2.由交通部门牵头督促运输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开展质量信誉考核。
3.由渣土办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关于实行渣土车道路运输线路安全风险评估和路线审批限行的通知》、《关于实行渣土车“四个三”制度和盲区预警的通知》、《关于严禁、严查渣土运输企业安全员脱岗不履职的通知》、《关于严禁隐患车(带病车)渣土车上路运输的通知》等机制文件,协调交通、交警、城管、住建、资源、水利、应急等部门,严格落实《泉州市渣土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细则》各项规定,全面开展渣土运输安全整治工作。
4.今年以来,城管、交警、交通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采取错时执法和日常巡查相结合、节点设卡和机动巡查相结合,扎实开展渣土车整治行动,严查严处渣土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渣土车一律实施联罚联放,依法从严处罚。今年来共开展部门执法248次,联合执法16次,查处违法渣土车211辆次,罚款15.33万元。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安东
联 系 人:陈毅志
联系电话:26003889
安溪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人大人事代表委,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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