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38-0101-2023-00015
- 备注/文号:安城管函〔2023〕45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05
安城管函〔2023〕45号
答复类型:A类
关于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132009号提案的答复
蔡东兵委员:
《关于后疫情时代安溪城区“夜间经济”复苏的建议》(13200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规范夜市摊点经营。按照“便民不扰民、放开不放任”的原则,对群众自发形成的夜市,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不占压盲道、不占用消防通道、不影响行人通行、不噪声扰民、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交通安全,规范夜市摊点经营。
二是有效维护市容秩序。加强环境卫生的巡查和劝导教育力度,增强商贩环境卫生责任意识,做到“人走地净”,增加临时经营区域的清扫保洁频率,垃圾统一收集,为市民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的经营消费环境。
三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加大对临时经营区域的巡查力度,引导商贩合法规范经营。推行柔性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一般性城市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首次免罚,以批评教育为主,慎用处罚措施,激发市场活力,助力经济发展。
四是做好管理服务保障。建立部门协同监管和投诉处置机制,主动帮助、指导商贩做好投诉问题处理;引导商户认真落实门前三包、卫生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精细管理服务,营造和谐的经营环境。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 王安东
联 系 人: 陈毅志
联系电话: 26003889
安溪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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