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38-0101-2023-00015
    • 备注/文号:安城管函〔2023〕45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05
    关于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009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06-05 09:30
     

     

     

     

     

     

     

     

     

     

     

     

                                   安城管函〔202345

    答复类型:A

     

    关于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132009号提案的答复

     

    蔡东兵委员:

    《关于后疫情时代安溪城区“夜间经济”复苏的建议13200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规范夜市摊点经营。按照“便民不扰民、放开不放任”的原则,对群众自发形成的夜市,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不占压盲道、不占用消防通道、不影响行人通行、不噪声扰民、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交通安全,规范夜市摊点经营。

    二是有效维护市容秩序。加强环境卫生的巡查和劝导教育力度,增强商贩环境卫生责任意识,做到“人走地净”,增加临时经营区域的清扫保洁频率,垃圾统一收集,为市民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的经营消费环境。

    三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加大对临时经营区域的巡查力度,引导商贩合法规范经营。推行柔性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一般性城市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首次免罚,以批评教育为主,慎用处罚措施,激发市场活力,助力经济发展。

    四是做好管理服务保障。建立部门协同监管和投诉处置机制,主动帮助、指导商贩做好投诉问题处理;引导商户认真落实门前三包、卫生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精细管理服务,营造和谐的经营环境。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 王安东

    联 系 人: 陈毅志

    联系电话: 26003889

     

    安溪县城市管理局

    2023522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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