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38-0101-2023-00017
- 备注/文号:安城管〔2023〕50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31
安城管〔2023〕50号
安溪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管理领域“整治城市扬尘污染问题改善城市空气
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中心)、执法大队:
现将《城市管理领域“整治城市扬尘污染问题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安溪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7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城市管理领域“整治城市扬尘
污染问题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工作要求,以工作实效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根据省、市、县纪委监委2023年“点题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我县城市管理领域城市扬尘污染整治,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城市管理领域城市扬尘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涉扬尘信访投诉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超过90%,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领域城市扬尘综合管控长效机制。
二、整治重点
(一)强化市政工程在建工地扬尘治理。要组织摸排城区范围内在建市政工程的扬尘管控情况,督促各项目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六个100%”要求,即施工场地周边围挡100%、物料堆放覆盖100%、土方开挖湿法作业100%、主要道路路面硬化100%、出入车辆清洗100%、渣土车辆密闭运输100%。强化日常巡查管控,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扬尘防控措施,按规定配置扬尘监控设施,一旦发现扬尘污染问题,坚决依法查处,督促立即整改到位。工地在停工期间,按要求做好防尘措施,尤其是裸露地面、砂石料堆放等要做好覆盖或临时绿化。
责任单位:各股室(中心)、执法大队
(二)强化市政园林维护作业扬尘治理。要重点抓好城市道路破路、白改黑、开挖、修补、路缘石切割以及绿化栽种、移植过程的扬尘管控,督促各市政维护作业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防扬尘措施,做好覆盖、洒水抑尘,产生的余土、物料、垃圾应及时清运完毕。绿化作业种植土在48小时内未使用或者无法清运的,应该采取覆盖、洒水等防尘措施。道路绿化回填土应当低于路缘石至少3公分。
责任单位:各股室(中心)、执法大队
(三)强化城市道路扬尘:要确保工地出场车辆、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等要做到“净车出场、洁净上路”,密闭运输,严防“滴、洒、漏”。施工工地的出入口通道及其周边道路应当保持清洁,施工工地出入口内侧应当安装车辆冲洗设备、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加强对城区道路路面保洁,综合应用洗扫车、洒水车、雾炮车、高压冲洗车等,加大频次进行路面洗扫、冲洗、降尘,提高城市道路保洁质量和效率,保障运输路线及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卫生,有效控制道路扬尘污染,营造整洁畅通的出行环境。
责任单位:各股室(中心)、执法大队
三、整治步骤
(一)部署阶段(7月28日前):召开工作部署,制定细化方案,明确工作举措、责任分工,迅速组织排查,建立清单、台账,滚动更新。
(二)实施阶段(7月28日-11月30日):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要依托12345平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受理有关扬尘污染的投诉举报,做到有呼必应、有诉必理、有理必果,并及时分析研判信访数据。市级将定期组织督导,通报有关情况(附件3)。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要梳理总结市政园林工地扬尘和城市道路扬尘整治的工作成效、经验,按照纪委监委和生态环境部门部署开展自评和社会调查相关工作,研究出台长效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细化工作任务。各股室(中心)、执法大队根据职责任务,细化整治方案,确认扬尘整治工作责任到岗到人。
(二)挖掘典型案例。一是从7月份开始,市环委办每月拟曝光一批反面典型,各股室(中心)、执法大队每月20日前要报送不少于1个反面典型至县渣土办,由县渣土办汇总上报。二是从7月份开始,各股室(中心)、执法大队每月20日前要报送不少于1个正面典型案例至县渣土办,由县渣土办汇总上报。市局拟在8月前举办一次现场观摩经验交流会,交流内容为市政园林工地扬尘和城市道路扬尘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以及积极回应群众举报投诉、立行立改的案例等方案内容,请各股室(中心)、执法大队务必高度重视、积极报送。
(三)落实工作台账。要建立工作进展和问题线索“双台账”,每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附件1)及问题(线索)(附件2)报送县渣土办,由县渣土办汇总上报。
(四)营造宣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结合任务时间节点推进宣传工作,通过官方渠道、新闻媒体,及时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宣传报道扬尘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同时,要坚持“开门”搞整治,积极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扬尘整治的积极性,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于每月20日前将宣传报道情况(含内容、发布时间、链接等)报送至县渣土办,由县渣土办汇总上报。
(五)报送联络名单。请各股室(中心)、执法大队于7月底前将联络员名单报送县渣土办,便于工作对接和材料报送。
联系人:陈云毅
电话:15960717016
邮箱:axzfjbgs@163.com
附件:1.城市扬尘整治工作进展统计表
2.收集重点问题(线索)清单
3.2023年X月城市扬尘整治有关情况通报
附件1
城市扬尘整治工作进展统计表
填报股室:
有关领域 |
信访办理 |
建筑工地扬尘(市政园林工地) |
城市道路扬尘 |
工业企业扬尘 |
储备土地扬尘 |
港口码头扬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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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部门 |
受理信访举报(个) |
按期办结率(%) |
纳入台账管理工程/地块(个) |
检查次数 |
发现问题(个) |
责令 整改 (起) |
行政 处罚 (起) |
处罚 金额 (元) |
整改问题完成数量(个) |
安装联网扬尘监控设备(安装/个,联网/个) |
渣土车等车辆检查次数 |
发现问题(个) |
责令 整改 (起) |
行政 处罚 (起) |
处罚 金额 (元) |
整改问题完成数量(个) |
检查次数 |
发现问题(个) |
责令 整改 (起) |
行政 处罚 (起) |
处罚 金额 (元) |
整改问题完成数量(个) |
纳入台账管理地块(个) |
检查次数 |
发现问题(个) |
责令整改(起) |
行政处罚(起) |
处罚金额(元) |
整改问题完成数量(个) |
检查次数 |
发现问题(个) |
责令整改(起) |
行政处罚(起) |
处罚金额(元) |
整改问题完成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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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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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时间:年月日
备注:1.此表主要统计各地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每月底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一次,并向同级生态环境部门报备,注意存档备查。
2.所有数据均以上一次报送数据为基数累计填写。
附件2 收集重点问题(线索)清单 填报股室:填报时间:2023年月日
备注:此表主要统计各地有关部门在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建议将信访平台中重复投诉的,或者群众对办理反馈情况不满意的,涉及敏感点位的,以及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重点问题,纳入此清单。每月底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一次,并向同级生态环境部门报备,注意存档备查。 |
附件3
2023年X月城市扬尘整治有关情况通报表
考核类别 |
建筑工地扬尘(20分) |
城市道路扬尘(10分) |
工业企业扬尘(10分) |
储备土地扬尘(10) |
港口码头扬尘(5) |
信访办理 (30分) |
宣传推广 (15分) |
得分 |
综合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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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 |
建筑工地扬尘问题整改到位率(%) |
渣土车等车辆扬尘问题整改到位率(%) |
工业企业扬尘问题整改到位率(%) |
储备土地扬尘问题整改到位率(%) |
港口码头扬尘问题整改到位率(%) |
扬尘信访办结率(%) |
扬尘信访满意率(%) |
地方扬尘整治工作动态被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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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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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总分100分,各单项按赋予分值平均计分。其中涉及百分比的,该项按与百分比相乘计分。
2.“宣推推广”实行分档计分,满分为15分,优秀档计15分,优良档计10分,一般档计5分;市级联席会议综合考量宣传推广的媒体等级、受众面积、阅读点击量等情况,综合评定等级并赋分。
3.各单项累加得分体现综合排名。排名每月通报,通报结果以市环委办名义抄报市纪委监委、抄送市直参与部门领导及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相关领导。
4.整治期间每月按上述统计情况计分、排名及通报。整治结束后将统筹考虑下沉督导期间发现问题、扬尘
在线监控及建章立制情况调整分数,其中对发现问题进行扣分,每发现1个问题扣0.1分;对扬尘在线监
控安装情况实行分档加分,重点考量建筑工地安装、联网及其他领域点位试点安装等情况,综合评定等级
并赋分,优秀档加10分,优良档加8分,一般档加6分;对建章立制情况实行分档加分,综合考量制定
机制数量、发文级别及单位、可操作性等情况,综合评定等级并赋分,优秀档加10分,优良档加8分,
一般档加6分,未建立健全机制的不加分。
安溪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7月26日 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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