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38-0101-2025-00007
- 备注/文号:安城执函〔2025〕113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城管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0
安城执函〔2025〕113号
答复类型:A类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049号建议的答复
李俊荣代表:
《关于切实有效运转垃圾分类的几点建议》(第004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安溪县积极把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提升人居环境、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为民办实事的主要举措,认真学习借鉴,创新实践思路,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全县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2024年位列全市第一档。收到您的建议件之后,我局高度重视,采取更为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我县垃圾分类工作水平。
(一)强化宣传,不断提高群众意识。一是坚持试点引领。依托凤城镇东北社区、龙湖888小区试点,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模式,起到了很好的引领作用,今年已接待其他社区小区参观学习8次。二是成立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志愿宣讲队。今年累计进社区、小区、学校开展宣传培训20场次,印发宣传海报、倡议书、漫画手册、分类标识,定制分发分类桶、雨伞、垃圾袋等5万份,设置垃圾分类街头景观、大型户外广告、宣传栏121处。三是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进课堂、进教材活动,累计分发教材1万多份。通过“小手拉大手”,引导发动孩子推动家长一起来分类。四是借助互联网等开展线上垃圾分类宣传。依托梯视广告、短信等载体,向凤城、城厢、参内等城区居民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安溪融媒体不定时播放垃圾分类公益广告;五是利用线下多形式开展面对面宣传。结合“雷锋月”“宣传周”“六五世界环境日”“志愿者日”等时间节点,在垃圾分类口袋公园持续举办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宣传或公益活动。发动青年、妇女开展“美丽新福建·青春在行动”及学校“垃圾分类从小做起”等专项宣传活动。坚持党建引领垃圾分类,每月组织社区党员干部进社区、进小区,多批次为居民普及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居民应分尽分,切实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
(二)加大投入,完善分类设施建设。结合实际需求,规范设置四分类投放收集点,目前已投入使用63座“十一有一员”垃圾分类亭(屋),2025年将新增22座“十一有一员”垃圾分类亭,鼓励城区乡镇使用称重数据实时上传、二维码等手段,提高投放点智慧化管理水平。在试点小区内规范“两定一增”模式,定时定点投放,增设误时投放点或采取技术措施方便群众投放,口口相传、潜移默化地改变居民垃圾投放的原有习惯。
(三)加强培训,完善转运体系建设。不定期组织开展环卫工业务知识培训,今年来共开展2次集体培训教育。县环卫中心今年将更新城区垃圾转运站设备是50套,大龙湖打捞船2艘。全县投入使用51辆清运车辆,日处理达700多吨,其中其他垃圾车辆36辆,有毒有害车辆1辆,统一运载至瀚蓝焚烧发电厂专业处理。城区采用厨余垃圾市场化运行模式,3辆厨余车实行上门收集至瀚蓝焚烧发电厂,日处理平均达25吨以上,达到市里下达的日任务量。
(四)健全机制,增强执法监督合力。坚持标本兼治、突出源头、精准发力,采取错时巡查和卡点相结合的方法科学布控,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迅速提高厨余整治效果。注重融合各监管部门资源,联合县市监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工信商局等成员单位对地沟油、泔水养猪等违法行为的联合查处3次,落实“不分类、不收运,不分类、不处置”的双向监督机制。开展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和经营区域等各类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检查。今年累计查办4起关于非法收运厨余垃圾案件,安装6处智慧监控,确保执法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领导署名: 杨文剑
联 系 人:许江艺
联系电话:13959730977
安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人大代表工委,县政府督查室。存档。 |
安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2025年5月20日 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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