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32-0101-2020-00001
- 备注/文号:安政综〔2020〕1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2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园区管委会,福建农林大学安溪茶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闽政〔2019〕11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泉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泉政文〔2019〕85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口发展进入重要转折期,经济发展进入转型升级攻坚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人口普查,全面查清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住房等方面的最新情况,对准确把握我县人口变化趋势性特征,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积极构建与现代化城市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实力、大美、小康、活力“四个安溪”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确保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力有效推进。
二、普查对象、内容及时间
本次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面积、住房间数、建筑结构、建成年代等。
根据不同的普查对象和普查内容,具体分为四种普查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短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长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普查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分为三个阶段工作,2019年10月-2020年10月为普查准备阶段,重点做好各级普查机构组建、普查方案制定、普查工作试点、普查经费和物资落实,普查宣传,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培训,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户口整顿,普查摸底等工作。2020年11月-12月为普查登记阶段,各地组织普查员入户登记,进行比对复查,形成普查数据库,开展事后质量抽查等。2020年12月-2022年12月为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重点做好数据处理、评估、汇总、结果发布和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
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且我县人口基数大,流动人口多,情况复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积极借鉴历次人口普查的成功经验,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成立安溪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人口普查的组织与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乡镇普查机构应于2020年2月底前组建完成,乡镇的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镇长担任。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于2020年3月底前设立人口普查工作小组,负责本辖区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和调查登记工作。
各级普查机构要自始至终把“质量第一”贯彻于普查工作的全过程。要建立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实施科学有效的管理,一级对一级负责,领导小组组长对当地人口普查工作负领导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通力协作、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尤其是公安、卫健、民政、医保、社保等部门,要主动向各级人口普查机构提供本部门详细人口行政记录,协同做好普查工作。
四、落实经费保障
国务院规定,这次人口普查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县财政局对属于本级负担的普查经费要及时纳入预算并按时拨付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人口普查的工作需要,对普查经费支出做出预算安排,并确保及时足额拨付。绝不能因普查经费短缺或不足而影响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普查机构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要求,需要广泛动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参与到普查一线工作,县普查机构可参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做法,加强与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
五、严格依法普查
人口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任何单位、个人都必须积极支持和配合,并严格按照普查要求提供真实情况。对不如实提供人口普查资料和干扰破坏人口普查工作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执法机构和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普查资料正式公布之前不得向普查机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抄摘有关普查资料。
六、广泛宣传动员
人口普查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关系到每一个家庭和每一个人,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县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广泛宣传,解除基层群众特别是流动人口的思想顾虑,争取调查对象的理解和配合,减少调查阻力,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根据普查机构的要求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安溪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安溪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7日
附件
安溪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礼藕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向阳 县统计局局长
陈俊能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翰彬 县发改局副局长
陈克强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林宇翔 县民政局四级主任科员
王艺斌 县资源局副局长
郭芳华 县城乡建设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
颜志清 县卫健局副局长
成 员:王佳敏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清远 县宣传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县委网信办主任
翁培煌 县委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许婷婷 县教育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
林珠明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王爱平 县司法局副局长
高剑如 县财政局四级主任科员
张庆川 县人社局副局长
苏文田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蔡旭灿 县市监局副局长
陈敬平 县文体旅局副科长级干部
廖翠梅 县统计局副局长
周少辉 县医保分局副局长
陈哲惠 县工信商局副局长
汪春花 县税务局副局长
赵桂芳 国家统计局安溪调查队纪检员
谢耀生 县武装部政工科干事
薛宇峰 县武警中队指导员
潘仁应 县消防大队教导员
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廖翠梅副局长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落实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各单位自行调整,并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