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30-0101-2019-00015
- 备注/文号:安卫〔2019〕82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28
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 安溪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开展首批茶乡名医、茶乡医坛新秀、茶乡
最美护士、茶乡基层好医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更好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医疗卫生行业榜样形象,经研究,决定开展首批茶乡名医、茶乡医坛新秀、茶乡最美护士、茶乡基层好医生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我县卫生健康行业内从事医疗、护理等工作且符合相关类别申报条件的人员。为推进人才总量倍增行动,申报茶乡最美护士、茶乡基层好医生的人员,如已入选市、县第六层次及以上人才,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申报者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爱岗敬业,技术精湛,勇于创新,学术科研成果突出。为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出显著成绩或突出贡献,赢得单位、病人及家属、社会群众的尊重和好评。
(2)作风踏实,品德高尚,廉洁奉公,能够模范遵守卫生健康行业的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患者满意度测评无不满意记录。
(3)无商业贿赂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5年内无重大医疗差错事故。
2.其他相应条件
申报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相应类别条件(详见附件2各类别评选注意事项)。
二、评选名额
茶乡名医、茶乡医坛新秀、茶乡最美护士各5名;茶乡基层好医生10名。推荐名额详见各类别评选注意事项(附件2)。
三、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6月1日—6月30日)
评选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上公开发布评选活动方案,各医疗卫生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在全体职工中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在全县营造浓厚的评选氛围。
(二)个人自荐(6月28日—7月3日)
根据自愿原则,由个人向所在单位进行自荐,每人仅限参与一种类别评选。自荐时应提交自评《评分要素表》(详见附件5)及相应佐证材料。
(三)单位推荐(7月3日—7月8日)
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各种类别的评选条件对个人自荐情况进行审核、初评、汇总,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召开职工大会进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择优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初步推荐人员要在本单位公示栏公示至少3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评选的确定为推荐人选,并于7月8日下午5点前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以下推荐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推荐:
1.《推荐表》(附件3);
2.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3.先进事迹资料(1000字以内)、事迹简介(200字以内)(附电子版);
4.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附电子版);
5.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进修培训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各类别推荐人选的《评分要素表》;
7.体现个人成就的佐证材料复印件(比如相关图片、文件资料等);
8.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按类别分别汇总。
申报时,须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经评选办现场验明后退回。
(四)确定评审对象(7月12日前)
对各医疗单位推荐上报的名单,评选委员会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并确定基本分数,根据各类别参评人员基本分数情况,按1:2比例确定初步人选,经征求县纪委监委、公安、法院、金融办等相关部门意见后,不属于“一票否决”的列入评审对象。
(五)评审委员会评审(7月20日前)
由县卫健局组织评审委员会成员、相关专家或专业人员进行综合评审,对初步人选的医德医术、服务能力、工作创新、社会公认度、事迹感人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确定评审分数。
(六)确定候选人选(7月20日—7月25日)
各类别人选按照基本分数、评审分数以7:3的比例计算总得分,各类别根据总得分情况按1:1比例确定候选人选,报中共安溪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七)公示公布(8月5日前)
对经中共安溪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的对象名单,通过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安溪组工公众号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结果不影响入选的,由中共安溪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公布。
四、有关事项
(一)入选首批茶乡名医每人给予2万元奖金,入选首批茶乡医坛新秀、茶乡最美护士、茶乡基层好医生每人分别给予5000元奖金,所需资金由县卫健局从财政人才专项补助经费中列支。
(二)入选首批茶乡名医、茶乡医坛新秀、茶乡最美护士、茶乡基层好医生,由中共安溪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授予荣誉证书,并获得优先推荐参评泉州市有关人才项目的资格。其专业技术岗位(职务、等级)聘任,在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聘任(仅限使用一次)。
(三)各单位要坚持人才优先、以用为本的原则,把培养和管理茶乡名医、茶乡医坛新秀、茶乡最美护士、茶乡基层好医生作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形成一个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
(四)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掌握推荐评选条件,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杜绝在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对弄虚作假,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撤销奖励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着重推选事迹突出、群众满意、社会公认、德技双馨的先进典型,要把评选重点放在医疗卫生工作一线,把评选推荐作为深入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大力推进医德医风建设的一项工作举措,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富有成效。
附件:1.首批茶乡名医、茶乡医坛新秀、茶乡最美护士、
茶乡基层好医生评审委员会名单
2.各类别评选注意事项
3.茶乡名医、茶乡医坛新秀、茶乡最美护士、茶乡
基层好医生评选推荐表
4.类别推荐人选汇总表
5.各类别评分要素表
6.评审委员会评审分数表
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 安溪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28日
附件1
首批茶乡名医、茶乡医坛新秀、茶乡最美护士、
茶乡基层好医生评选委员会名单
主 任:魏中南 县卫健局局长
常务副主任:王文龙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林曲迎 县卫健局副局长
副 主 任:林黎生 县卫健局副局长
颜志清 县卫健局副局长
柯荣钦 县卫健局副局长
陈亚图 县委人才办主任
林映现 县纪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组组长
朱炳山 县卫健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
委 员:张杰培 县高层次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志发 县卫健局办公室负责人
李炳春 县卫健局规信股负责人
施锦培 县卫健局医政股负责人
黄春城 县卫健局公卫股负责人
郑家木 县卫健局家发股、基层指导股负责人
王朝辉 县卫健局宣教股负责人
肖金碧 县卫健局行政审批股负责人
陈伟欣 县卫健局执法大队负责人
马雪峰 县卫健局党办负责人
吴金仕 县卫健局监察室负责人
施志诚 县卫健局工会主席
林重庆 县医管办干部
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
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卫健局办公室,主任由林曲迎兼任,副主任由黄志发兼任。
附件2-1
首批茶乡名医评选注意事项
一、名额分配
首批茶乡名医评选名额5名,其中大内科组(内科、儿科)评选1名、大外科组(外科、妇产科、急救医学)评选1名、中医组(含中西医结合类别)评选1名、医技组(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医学检验)评选1名、其他学科组评选1名。
采取差额推荐评选办法,县医院可推荐参评人选不多于6名,县中医院可推荐参评人选不多于4名,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可推荐参评人选不多于2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选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业务技术精湛,掌握高、精、尖诊疗技术,能在本地区开展有影响力的诊疗技术项目,疑难杂症诊断符合率、急危重症抢救成功率、接诊患者治愈率、诊疗量明显高于同行,同行和社会公认度高。
2.专注于学科建设,具有指导本科室科研教学工作的能力,能够完成本科室承担的科研教学任务,并培养和带动一批本学科中青年医生成为业务骨干。
3.不限定编内、编外人员。
三、加分情形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加分,加分仅限1次:
1.曾在SCI、CSCD论文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的;
2.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第一完成者;
3.上级部门选派支援省外、支援国外的人员。
附件2-2
首批茶乡医坛新秀评选注意事项
一、名额分配
首批茶乡医坛新秀评选名额5名,其中大内科组(内科、儿科)评选1名、大外科组(外科、妇产科、急救医学)评选1名、中医组(含中西医结合类别)评选1名、医技组(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医学检验)评选1名、其他学科组评选1名。
采取差额推荐评选办法,县医院可推荐参评人选不多于6名,县中医院可推荐参评人选不多于4名,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可推荐参评人选不多于2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选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医疗领域取得一定业绩,专业技术水平上同行和社会公认度高,富有发展潜力,有希望培养成为各专业技术带头人的人员。
4.不限定编内、编外人员。
三、加分情形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加分,加分仅限1次:
1.从事微创手术、介入治疗、内镜、产前筛查、中医(心病、脑病、肺病、脾胃病等)等工作的;
2.积极开展新的三、四级手术项目,开展例数≥10例,且治愈率高的;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级论文期刊发表过3篇及以上论文的;
4.曾在国家级专科培训基地进行过半年及以上专科进修培训,且考核合格的;
5.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前3名主要完成者,或县级科技进步奖的第一完成者;
6.上级部门选派支援省外、支援国外的人员。
附件2-3
首批茶乡最美护士评选注意事项
一、名额分配
首批茶乡最美护士评选名额5名,各医疗单位可推荐不多于2名参评人选。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选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护士执业资格,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
2.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真诚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深受同事、病人及家属的肯定和赞扬,无私奉献,出勤率高,有先进典型事迹,且事迹感人。
3.仅限定在医疗单位执业的护理人员。
4.不限定编内、编外。
三、加分情形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加分,加分仅限1次:
1.长期(20年及以上)坚守边远乡镇,深受同事、病人及家属的肯定和赞扬的。以乡镇政府所在地计算,边远乡镇指距离县政府50㎞及以上的乡镇;
2.克服重大困难,坚守岗位,深受同事、病人及家属的肯定和赞扬的;
3.上级部门选派支援省外、支援国外的人员。
附件2-4
首批茶乡基层好医生评选注意事项
一、名额分配
首批茶乡基层好医生评选名额10名。各乡镇可推荐参评人选不多于2名。
二、申报条件
(一)乡镇卫生院医生
1.申报人选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乡镇卫生院工作至少10年及以上,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业务技术精湛,能在所在乡镇开展有影响力的诊疗技术项目,接诊患者治愈率、诊疗量明显高于乡镇卫生院同行,同行和社会公认度高。
(2)注重培养年轻医生,具有较强的带教能力,培养和带动一批本医院中青年医生成为业务骨干。
(3)扎根基层,尤其是在边远乡镇仍有不凡业绩,事迹感人,有较强的代表性,具有催人奋进、积极向上的精神力量。
(4)不限定编内、编外人员。
2.加分情形
获得县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第一完成者或上级部门选派支援省外、支援国外的人员可予加分,加分仅限1次
(二)乡村医生
1.申报人选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服从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目前仍坚守在乡村医生岗位。
(2)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乡村医生证书,在村卫生所从事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满10年的医生。
(3)热爱本职工作,扎根基层,热情为群众服务,具有甘于奉献、积极向上的精神力量。
(4)医德医风高尚,用药合理。
2.加分情形
长期驻守边远乡村,深受当地群众好评的人员可予加分,加分仅限1次。以所服务的村部计算,边远乡村指距离乡镇政府10㎞及以上的乡村。
附件3
茶乡名医、茶乡医坛新秀、茶乡最美
护士、茶乡基层好医生评选推荐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所在科室
填报时间
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
安溪县卫生健康局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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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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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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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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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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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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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 业 证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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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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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卫生专业一线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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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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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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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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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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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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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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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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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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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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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量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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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量 |
住院病人数 |
门急诊量 |
住院病人数 |
门急诊量 |
住院病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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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类别 (限填1项) |
□茶乡名医 □茶乡医坛新秀 □茶乡最美护士 □茶乡基层好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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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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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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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开展的有影响力的诊疗技术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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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 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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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
承 诺 |
本人承诺申报材料中所有信息真实可靠,若有失实和造假行为,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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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
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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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委员会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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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溪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申报最美护士的人员不必填写诊疗量和有影响力的诊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
2.属乡村医生的,所在单位意见一栏由所在村(居)委会及乡镇卫生院分别签署意见并盖章。
附件4
___________________类别推荐人选汇总表
单 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时间:
序号 |
类别 |
组别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职务 |
学历 学位 |
职称 |
学科 专业 |
初评 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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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评审委员会评审分数表
序号 |
姓名 |
医德医术 (30分) |
服务能力 (30分) |
工作创新 (20分) |
社会知名度 (20分) |
总分 |
折算分(3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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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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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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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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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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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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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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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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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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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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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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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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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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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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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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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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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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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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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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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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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19年6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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