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30-0101-2021-00028
- 备注/文号:安卫〔2021〕164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22
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大队):
为深化我县医改,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加强医疗行风建设,完善医院惩防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泉州市公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1-2022年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1-2022年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溪县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
(2021-2022年度)
根据《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型公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837号)、《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公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1-2022年度)的通知》(闽卫医政〔2021〕23号)和《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公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1—2022年度)的通知》(泉卫医政〔2021〕194号)精神,结合我县“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立足安溪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巡查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认真整改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清单,聚焦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医疗行业行风建设、坚持公益性等方面存在问题,着力系统剖析,提高认识,注重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着力长效常态机制,不断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
二、巡查范围、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巡查范围:全县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
(二)巡查方式:采取自查与实地巡查相结合方式。
(三)时间安排:按年度分批次开展巡查工作。2021年11月启动巡查工作,至2022年6月结束,具体巡查时间,由巡查组电话通知;每所医院巡查天数原则上不少于7天,其中实地巡查不少于3天。
(四)巡查要求: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巡查工作。
三、巡查重点
(一)公立医院党建
1.围绕制度建设,重点巡查医院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的情况。主要看:贯彻落实《福建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抓落实的领导作用,对涉及“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是否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明确公立医院党委职责,以及在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医院章程并明确具体内容,健全医院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划、决策流程。
2.围绕队伍管理,重点巡查医院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主要看: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制定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选拔任用流程和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政治强、促改革、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标准选优配中层干部;完善人才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合理制定“十四五”人才规划,制定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和人才激励保障等相关政策措施,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
3.围绕组织建设,重点巡查医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主要看:加强医院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便于管理、应建尽建、建在科室、发挥作用”的原则,重新调整设置党支部,做到正式党员3人以上均设置党支部,支部党员控制在50人以内;党支部对党员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具备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工作能力;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结合实际主题党日活动;创新党组活动内容方式,推动党组织活动与医院、科室工作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围绕思想建设,重点巡查思想政治和医德医风建设工作情况。主要看: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内容、方法和载体,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教育,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加强医改政策学习和医院文化建设,引导医务人员弘扬和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讲好院内、身边好故事,塑造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医风严谨的行业风范;建立党委主导、院长负责、党务行政工作机构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强化结果运用;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统战和群团工作,做好学术、培训、交流会议意识形态管理;中医医院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
5.围绕纪律要求,重点巡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政班子其他党员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医院纪委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承担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等职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严明纪律红线,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深入开展纪委“点题整治”工作,严格执行党规党纪、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具体措施;承担严明行业纪律,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主责。
(二)行业作风建设
1.围绕组织建设,重点巡查行风建设管理体系与人员配备。主要看: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关于行风建设有关文件,建立医院行风组织架构,确定符合工作需求专职人员配置数量;形成与主管部门顺畅衔接机制以及重大问题的请示汇报制度,在管理架构、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方面形成了制度性安排,确保行风工作能够顺利实施开展。
2.围绕教育常态化,重点巡查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与警示教育情况。主要看: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建立完善的学习教育、制约监督、调查处置机制;落实住院医师培养、医务人员入职、中层干部岗前行风教育,加大违纪案件、典型案件和重大节日警示教育。
3.围绕工作机制,重点巡查行风建设管理制度与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主要看: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责任人与责任主体,监督行风建设的有效落实,建立健全覆盖诊疗行为全链条、全流程的包容、审慎、有效监管机制;落实行风工作 “一岗双责”,将业务与行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管理;规范价格行为,完善价格公示、费用清单、收费复核等价格管理制度,设置价格管理部门,价格管理系统信息准确;建立医保基金内部监管体系,严防套取医保基金违法行为。
4.围绕热点问题,重点巡查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落实情况。主要看:结合医院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九不准”的具体办法,制定更加实际、更有针对性、更便于操作的制度措施;开展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制定防止医务人员收受礼品、礼金、宴请等行为的措施;制定“院外购药、购耗”具体操作细则,开展点评工作;将干部、职工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作为个人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把医德医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完善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强化结果运用;制定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的人员的处理规定;对医院内部人员与医药相关企业间接触作出了细致具体、便于查验的管理办法。
5.围绕公益性保障,重点巡查医院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公立医院公益性职责情况。主要看:落实公立医院“三个转变、三个提高”,坚持公益性;制定医院医疗价格调整监测、分析,提出相应调价思路;落实深化医改主要指标、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对口支援等。
(三)运行管理
1.围绕医疗服务与质量安全,重点巡查国家医疗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主要看:开展“暖心服务”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严格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要求,完善并有效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开展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推进医疗临床路径管理、日间手术及单病种质量控制;实施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临床用血管理,推行医技检查结果互认,开展重点药品耗材点评;按照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等要求,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完善患者投诉管理体系;按照传染性疾病规范化诊疗及医疗质量控制要求开展制度建设并贯彻落实;规范使用中医医疗技术,落实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2.围绕财务运行管理,重点巡查预算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主要看: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健全并落实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医院年度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决算管理和监督,预决算按规定进行内部公开;明确资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岗位设置,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规范管理;建立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制度,建立价格管理委员会,按照要求配备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人员,并明确岗位职责。
3.围绕法治规范运行管理,重点巡查法治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主要看: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以及院内法治建设内容,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制度,以及《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相关货物、服务和工程等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管理和审批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建立设备和基建招标制度和流程,有严格管理和审批程序。
4.围绕审计管理,重点巡查医院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并 有效实施工作情况。主要看: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由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制定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并有效实施;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三级医院配置2名以上专职审计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持续推动审计整改落实。
5.围绕经济运行风险管理,重点巡查内部控制落实情况。主要看:建立健全医院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实施,不得在医院财务部门之外设立账外账、小金库;实行成本核算,降低运行成本,控制医院债务规模;落实“两个允许”,实行绩效工资管理;建立并有效落实相关制度,确保个人收入不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
(四)中医医院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情况
1.围绕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重点巡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组织学习贯彻情况。主要看:规范设置科室,健全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建立健全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创新中医综合治疗、多专业联合诊疗等符合中医学术规律、体现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诊疗模式;加强中医治未病科、康复科建设,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和康复中优势作用,积极宣传普及中医药文化知识,推广中医养生保健方法和治未病理念。
2.围绕保障中药质量,重点巡查中药药事管理情况。主要看:健全完善中药饮片采购验收管理制度,加强养护管理,保障中药饮片质量;定期对中药饮片质量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供应单位和供应方案;开展中药处方点评,强化中成药合理使用,加强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监测;积极开展个体化特色中药服务,方便人民群众用中药。
3.围绕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重点巡查学习中医经典与培养中医思维。主要看:鼓励西医学习应用中医,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开展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工作;注意挖掘整理、传承应用民间中医药验方、秘方和特色技术疗法;从医院层面改革完善中医药职称评聘制度,注重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积极推进中医药科研创新。
(五)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清单整改情况
围绕问题清单,重点巡查整改及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主要看:认真落实巡察整改规定要求,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召开整改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着力长效机制建设,出台内部规范性政策。
(六)巡查期间收到的意见和建议
(七)巡查内容主要涉及2019-2021年工作情况,对重大问题也将追溯
四、组织实施
(一)发布巡查公告
在各被巡查医院内外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公布“2021年安溪县公立医院巡查公告”(附件1),公告公布时间∶2021年11月23日至12月22日。巡查期间在医院醒目位置放置“公立医院巡查意见箱”,钥匙由巡查组保管。信箱设置时间为巡查启动当天8∶00至巡查结束当天18∶00。
(二)开展自查自纠
各被巡查医院立即对照本实施方案,逐条进行自查,查找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对措施落实情况实施跟踪问效。完成自查后,要对照巡查内容形成书面报告,向巡查小组反馈,书面报告务必要深刻,具有实质性内容,否则一律退回,并约谈主要负责人。各被巡查医院应于12月22日前将自查自纠及整改方案(需书记、院长双签名)报给县卫健局医政股,同时各被巡查医院在巡查组进驻前准备自查报告纸质版、自查表各10份。
(三)召开动员大会
各巡查组应于进驻被巡查医院前,召开巡查动员大会,参会对象为巡查组成员、医院中层干部及以上成员、部分职工代表。
(四)组织实地巡查
在医院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现场巡查,采用听取汇报、列席会议、查阅资料、调查访谈、实地查看、民主测评、个案追踪、系统追踪等方式发现问题,从孤立的、偶然的问题中寻找医院系统的、必然的问题,以此互为验证,开展研究分析。巡查工作结束后要组织召开巡查反馈会,通报巡查情况。
(四)强化监督整改
各巡查组应于巡查结束后10日内将巡查报告报送到医政股,由局医政股汇总上报市卫健委。按照谁巡查谁监督的原则,各巡查组要监督被巡查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整改结果要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对被巡查单位组织巡查“回头看”,对问题整改实施跟踪问效。
五、巡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巡查工作是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维护医院公益性、促进医院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把巡查工作与党史教育相结合,与医院评审评价相结合,与持续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相结合,与医院惩防体系建设相结合,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实施方案,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聚焦问题整改。通过巡查工作促进医院建章立制,促进医院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聚焦行业作风问题多发领域,聚焦行风问题反弹领域,聚焦群众深恶痛绝的“微腐败”,着力推动问题整改,建立整改台账,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通过巡查工作,认真总结分析医院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并结合实际整改,确保巡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肃巡查纪律。全体巡查人员要严明巡查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有关要求,严格遵守巡查工作制度和纪律要求。各被巡查医院要积极配合,并将巡查时间安排、巡查纪律和巡查工作组成员名单予以公告,接受监督。巡查组不干预医院日常工作,不处理具体事务,不承办具体案件。巡查工作严禁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各地要加强医院巡查的制度化建设,建立长效常态机制,规范巡查工作程序,不断探索科学巡查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
五、工作保障
(一)组建巡查工作组,由局机关相关股室人员和各抽调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组成,每组6-7人(附件2,包含:党建、行风、医务、财务管理及带队组长)。
(二)请各被巡查医院做好巡查保障工作。
1.提供大房间或会议室1间,供巡查组集中办公。
2.提供谈话房间1-2间,要求隔音效果好,供巡查组专用。
3.提供电脑及打印机各1部。
(三)各被巡查医院指定1人专职负责巡查期间的沟通协调,各巡查医院请于11月23日前将联络员回执(附件3)和巡查意见箱具体位置报给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股,联系人:黄翠兰,联系电话:23225662。
附件:1.2021年安溪县公立医院巡查公告
2.公立医院巡查工作组
3.联络员回执
附件1
2021年安溪县公立医院巡查公告
根据泉州市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安溪县公立医院巡查组将 于2021年12月-2022年6月,对安溪县医院、安溪县中医院、安溪县妇幼保健院、安溪县第三医院、安溪县官桥医院开展巡查工作。
根据《安溪县公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1-2022年度》要求,巡查组在巡查期间将受理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对医院在加强党建工作、行业作风建设、运行管理等三个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医疗纠纷等不属于巡查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查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查受理电话∶0595-23232413
电话受理时间∶巡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
巡查意见箱∶(请标注医院设置具体位置)
巡查意见邮寄地址及邮政编码∶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栋1212党办,县卫健局公立医院巡查组收,362400。
安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2
公立医院巡查工作组
一、巡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柯荣钦 县卫健局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谢颖轩 县卫健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郑贵阳 县卫健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林金河 县卫健局一级主任科员、党组成员
谢坤健 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王志敏 县流动人口管理站站长
施锦培 县卫生计生执法大队队长
成 员:黄连才 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林重庆 局规划与改革股负责人、妇幼保健院党支部书记
马永辉 局办公室负责人
马雪峰 局人事与科教股负责人
李炳春 局财务审计股负责人
郑家木 局家庭发展与老龄健康股负责人
黄春城 局综合监督股负责人
肖金碧 局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负责人
蔡美华 局行政审批股负责人
苏智玉 局医政与中医药股负责人
陈永生 县卫健系统党委办公室副负责人(主持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医政股,负责日常事务,郑贵阳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按需抽调。
二、各巡查小组成员及巡查单位
(一)第一巡查小组
组 长:谢颖轩
联络员:肖金碧
成 员:吴金仕、柯荣根、王雅慧、李淑娇
巡查县医院
(二)第二巡查小组
组 长:郑贵阳
联络员:苏智玉
成 员:唐瑞草、陈贤桐、李艺泺、陈平国
巡查县中医院
(三)第三巡查小组
组 长:林金河
联络员:陈永生
成 员:黄连才、叶翔扬、黄阿玲、李江明
巡查县第三医院
(四)第四巡查小组
组 长:王志敏
联络员:马雪峰
成 员:王和良、李良泽、吴雪云、卢健茹
巡查县妇幼保健院
(五)第五巡查小组
组 长:施锦培
联络员:蔡美华
成 员:肖志强、吴炳疆、叶旸彬、李碧珍
巡查官桥医院
附件3
联络员回执
姓 名 |
性别 |
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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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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