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30-0101-2022-00039
    • 备注/文号:安医改〔2022〕3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06
    安溪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溪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时间:2022-09-06 16:29
    县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安溪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溪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2022年8月21

     

    (此件公开发布)


    安溪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22年-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医改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对医改的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重点围绕实现“让群众愿意留下来治病、治得好病、让群众少生病”的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2年-2023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

    一、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医疗资源供给提质增效

    (一)积极扩充优质医疗资源。主动融入高质量发展超越大局,加快县中医院城东院区、闽南康复医院、县公共卫生应急暨健康培训中心、大坪卫生院综合楼、芦田卫生院综合楼等医疗卫生项目建设,争取创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福建中医药大学闽南康复医院),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合理扩充和优化布局。坚持“一院一策”,支持县级四家公立医院高位嫁接“国家队”高水平医院,搭建跨地区、高水平的学术技术合作交流平台,积极争取引进“北、上、广、深”等地优质医疗资源,通过共建临床技术协作中心、设立“名医工作室”和“手术周”等方式,提升县域急难危重症的诊治能力。至2023年,县医院、县中医院分别对接“国家队”高水平医院1家,新设置“名医工作室”1-2个,柔性引进第三层次及以上人才1-2名。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以下任务均需各乡镇落实,不再列出

    (二)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实施“五个一批”诊疗能力提升计划,全面对接省新一轮“创双高” [创建高水平医院、高水平临床专科]建设,在巩固加强现有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工作基础上,培育重点专科,冲刺更高级别的重点专科梯队,争取创建1个以上市级重点专科(县医院重症医学科、县中医院康复科、县妇幼保健院超声医学科、县第三医院精神科)、发展2个以上临床学科亚专业(县医院脊柱四肢骨科县医院介入呼吸科、县第三医院儿童心理卫生科)、打造1个以上临床专病诊疗中心(县医院血液净化中心、县中医院创伤中心)、培育2个以上临床专科诊疗团队(县医院新生儿科诊疗团队、县中医院康复科团队、县妇幼保健院宫颈专科诊疗团队),掌握5项核心和关键临床诊疗技术(1.连续性肾脏替代疗法2.体外膜氧合3.冠脉介入4.神经介入5.脑功能监测等)。争取到2025年,全县拥有6个以上省级重点专科,2个以上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巩固胸痛、卒中中心建设成果,全力推进创伤中心、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儿童(新生儿)医疗救治中心等救治网络建设,确保“五大中心”在一个周期内通过省级认证。完善人才、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格等配套政策,力争降低赴县域外住院的人次占本地住院总人次的比例,县域内住院量占比提高2个百分点,达到73.59%。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科技局

    (三)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深入开展医疗检查专项治理,持续规范医院诊疗行为,继续推进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巩固完善智慧安溪·县域医疗卫生信息一体化项目建设成果,加强医院内各维度指标、运营信息的趋势全景追溯分析,为医院管理、行政管理等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完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机制,到2022年底前,全县二级及以上医院全部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医学影像资料共享调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查检验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县级公立医院预约诊疗率达到90%。健全完善多学科诊疗机制,组建多学科协作团队,构建临床医师、护理人员、临床药学、医技科室参与疑难杂症多学科诊疗新模式。规范提升护理质量,按医护比总体达到1:2的目标要求,逐步增加公立医院护士配备,扩大“无陪护”病房覆盖率,五年内争取达到20%。2022年,全县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按临床路径管理的出院人数占比稳定在65%左右。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财政局

    二、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人事薪酬激励机制

    (一)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逐步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发挥医院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结合建立公立医院“双培养”(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机制,更多地从党员业务骨干中选拔培养中层以上干部,选好用好中层以上干部,切实提升中层以上干部执行力与战斗力,推动公立医院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大事中更加高效运行、更加担当社会责任。责任单位:县卫健局、财政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县直党工委

    (二)健全医院内部运行管理机制。继续落实总会计师制度,强化预算、成本、资产管理手段,推动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等内部改革。建立健全核心预算绩效指标体系,推动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建设成本管理信息平台,开展项目成本、病种成本、DRG成本核算,构建资产采购、领用、库存全链条管理体系。规范医疗机构收费和服务,通过全流程闭环管理模式,实现患者医疗费用全程智能审核;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考核全覆盖,增强绩效考核导向,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强化医院人文建设,开展评先评优活动,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感、荣誉感;开展院长走流程活动,优化就诊流程,落实便民举措,提升群众就医体验感;持续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积极打造人性化、功能化、智能化的现代化高质量发展公立医院。争取到2025年,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排名进入前300名,三级综合性医院出院患者四级手术占比≥20%,三级综合医院病例组合指数≥1。责任单位:县卫健局、财政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

    (三)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泉州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泉人社文202247号),健全公立医院内部薪酬体系,扩大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完善薪酬总量核定办法、人员薪酬水平合理增长机制和内部分配制度,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重力争较上年提升1个百分点左右或接近45%,逐步提高医务人员固定薪酬占比。责任单位:县卫健局、人社局、财政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

    三、完善医疗人才引培体系,全面助力医疗技术发展

    (一)扩增人才总量。持续落实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培养实施意见,加大医学人才招聘力度,制定高水平院校毕业生引进专项计划,组织开展公开招聘医学人才工作,计划全县每年招聘320名医师,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不少于20名。探索实施医疗卫生类选优生制度,采取“校园招聘”和专项招聘等方式,对全职引进医学博士研究生给予专项补助。〔责任单位:县卫健局、人社局、财政局,县委人才办〕

    (二)夯实中坚力量。建立骨干人才培养机制,实施“百人培养计划”、“专业团队培养”等措施,开展订单式精准化培养。支持三级公立医院设立人才基金,持续实施特色专科团队、重点学科中青年骨干、薄弱学科带头人等人才培养项目,建立名医“师带徒”等个性化培育机制,建立学科带头人选拔机制,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和专业人才,探索推行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任期制、年薪制。遴选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康复等紧缺专业的护理骨干赴高水平医院或医学院校深造。鼓励支持医务人员提高学历水平,对在职攻读医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给予补助。强化与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华侨大学等高校合作,提升科研能力;支持中青年人才开展科研工作,加大中青年领军人才和重点学科带头人培养力度,力争培养5名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培养10名重点学科中青年骨干,新增和培育第四层次及以上高层次人才10名。〔责任单位:县卫健局、人社局、财政局,县委人才办

    (三)聚集高端人才。建立分层次、多渠道、精准化的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制定加快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允许根据人才市场价格实行协议工资、年绩效奖励等,配套评委、学术、重点专科、科研经费等支持措施。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经费补助,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和客座专家。三级公立医院引进客座专家不少于2人。责任单位:县卫健局、人社局、科技局、财政局,县委人才办

    四、坚持推动“三医联动”,深化“药价保”集成改革

    (一)全面跟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常态化、制度化,组织跟进国家、省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成果和第三次市级医用耗材“集采”,进一步扩大我县药品耗材“集采”范围,争取提高医用耗材定价话语权。落实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到2022年底前,将县医院、中医院纳入“双通道”管理,落实参保人员使用国家谈判药品医保待遇。启用合理用药监测信息平台,加强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重点监控药物等使用情况监测,对高值耗材的使用实施全流程监管,保障药品临床使用安全。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安溪分局、县卫健局、市场监管局

    (二)改革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深化按病种收付费改革,持续加强动态监测和政策评估,进一步扩大病种数量和覆盖面,动态调整病种收费标准,规范病种名称及操作,提升按病种收付费改革成效。按照国家、省、市医保局要求,启动我县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有计划、分批次组织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DRG支付方式改革,确保2024年底实现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面覆盖和医保基金全面覆盖。2022年按DRG或按病种付费的医保基金支出占比不低于30%。2023年占比不低于35%。持续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中医特色优势门诊病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监测评估,适时扩大改革覆盖面。开展医保基金打包支付集成改革,探索将非县域医共体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纳入集成打包改革范围,加强关联指标监测考核,促进形成利益共同体。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安溪分局、县卫健局

    (三)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设置启动条件、评估触发实施、有升有降调价、医保支付衔接、跟踪监测考核”的基本路径,建立目标导向的项目价格管理机制,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价评估。在总量范围内突出重点、有升有降的前提下,落实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触发机制,2022年6月底前完成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稳妥实施调价,年底前将调价情况报县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支持薄弱学科、基层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服务发展,体现医生技术劳务价值,推动医院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性收入占比,优化收入结构。2022年,全县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性收入占比达到35%。2025年占比达到40%。跟进、落实省、市药事服务收费政策,推动药学服务转型发展,促进合理安全用药。积极向上争取县级公立医院在保障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开展特需医疗服务,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由患者自费承担。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安溪分局、县卫健局

    五、健全分级诊疗体系,构建合理有序就医格局

    (一)改革医共体运行机制。在贯彻落实《泉州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六个一体化”管理内容清单30条》(泉医改秘函〔2021〕6号)文件的基础上,立足县域实际,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部行政办公、人力资源、财务绩效、医疗业务、集中采购、信息系统、公共卫生等七个一体化建设;完善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支付绩效考核方案,将县域医共体打包资金拨付与慢病管理、医疗技术发展、群众报销比例等指标挂钩。探索推动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和财政补助等打包至医共体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县财政局

    (二)完善医共体资源共享机制。强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机构在技术帮扶、人才培养、信息化等“龙头”作用,建立牵头机构医疗技术与医疗骨干“双下沉”制度,完善配套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医共体牵头机构与成员单位在临床科室、医疗人才、设备资源、联合门诊与病房等方面深度共享,提升医共体成员单位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引导高年资医生定期到分院坐诊,建立健全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完善落实分级诊疗制度。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县财政局、人社局

    (三)推动医共体服务能力提升。实施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2021-2025年),并对照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评判标准,加快补齐弱项,确保县医院总院、县中医院总院达到国家评判标准;力争县域心电诊断、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病理检查、远程会诊和消毒供应等六大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覆盖率达95%以上,逐步延伸至村卫生所、口腔诊所、个体诊所;合理规划各乡镇卫生院功能定位,培育官桥、湖头、长卿、感德、龙涓、蓬莱、西坪等7个医疗次中心,指导乡镇卫生院发展“一院一专科”,推动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2022年底前,力争6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全国“优质服务基层行”国家基本标准,其中1-3家达到全国“优质服务基层行”国家推荐标准。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县财政局

    六、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强化政府办医主体责任

    (一)深入推进公共卫生体系改革。围绕健全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平战结合工作机制,抓紧实施核酸检测能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能力、临床救治能力、医学应急救援能力、基层“哨点”防控能力等公共卫生补短板项目,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着力增强疾病预防控制效能,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依托卫健部门设置县疾控局,增加县疾控中心人员编制,按设区市级标准建设安溪县疾控中心,改扩建疾控中心业务用房,各类用房达到国家标准。加大疾控机构专业人才招聘力度,柔性引进公共卫生高层次人才或团队积极完善疾控机构人员待遇政策,启动疾控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出台县域医共体下的2.0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案,建设、完善“党建+”社区(农村、园区)邻里中心卫生健康服务站点。创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示范城市,推进样板县示范创建活动,提高“两病”患者政策知晓率、规范化管理率和合理用药率,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健康管理为切入点,从源头上引导群众加强自身管理,全面提升慢性病、常见病健康管理水平。推进医防融合试点工作,建立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联动机制,实现疾病预防、治疗、健康管理有效衔接。开展消除肝炎危害项目试点,推进卒中、胸痛等疾病的早期干预,为高血压、糖尿病等患者免费提供基本药物。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县委编办

    (二)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巩固县中医院治未病中心建设成果,推进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治未病服务站。加强与福建中医药大学康复学院等医学院校的合作。鼓励各级名老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下沉基层中医馆设立传承工作站。巩固扩大县中医院“联盟+共享”改革成效,进一步完善“共享药房”配药、质检、煎煮、派送等“一站式”服务,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为改革提供更多有益、可借鉴推广的探索。继续对中医馆进行提级改造,提升基层中医药诊疗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2022年再新增1个精品中医馆、2个基层中医馆。力争创建 1个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教育局

    (三)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推进医疗机构互联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支持互联网医院、远程医院建设。建立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构建全景数据平台,对数据进行多场景、多维度的建模,为应用系统提供数据分析服务,实现医疗、医保、医药等健康大数据资源汇聚应用和跨部门互联共享。在各医疗机构积极推广“福建码”多码融合应用,持续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大力推进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场景建设,提高电子凭证应用覆盖面和结算比例。畅通医疗供需信息,加强区域内医疗优势资源推介,定期向社会发布专家门诊活动等导诊服务信息,引导群众在本区域内或县域内有序就近就医。2022年底前,全县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别达到3级和4级。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县市监局、数字办

    (四)落实医疗卫生长效投入机制。建立稳定长效的医疗卫生投入机制,落实对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控职责的财政补助政策。实行“公益一类保障、二类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落实《泉州市属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暂行规定》(泉财社〔2020〕174号),完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分配与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工作挂钩机制。加大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六项投入,落实对中医、传染病、精神病、儿童、老年等医院的倾斜政策,多渠道筹集公立医院建设发展资金。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规范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管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卫健局

    (五)坚持医改高位推动机制。全面落实《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医改发〔2021〕2号),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对深化医改工作的领导,在坚持原有医改领导体制基础上,优化形成“党政‘一把手’挂帅、党委副书记统筹协调、政府分管‘三医’领导具体抓落实”的医改领导推进机制。综合医改重点任务列入全面深化改革重要内容与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认真总结医改工作好做法、好经验,加大对典型经验宣传推广力度。发挥好县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的协调推进、督促指导作用,对推动医改工作滞后的单位及时通报提醒并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县医改秘书处,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

    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医改“一盘棋”意识,主动对标看齐,推动医改系统集成、协同配套、整体推进,让医改政策红利更好地惠及群众,不断扩大我县深化医改工作成效。有关落实2022年医改重点工作任务情况分别于2022年7月底、2023年1月初报送县深化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邮箱:axghggg@163.com。

     

    附件:安溪县2022年度医改主要指标


    附件

    安溪县2022年度医改主要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

    指标要求

    备注

    1

    由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双组长)或其中一位主要负责同志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

    全部落实到位

     

    2

    由一位政府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

    力争6月底前全部调整到位

     

    3

    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率

    <10%,不搞“一刀切”

    2019年数据为基数

    4

    公立医院门诊次均费用增幅

    <5%

     

    5

    公立医院住院次均费用增幅

    <5%

     

    6

    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树、检查、化验收入)占比

    35%

     

    7

    公立医院按病种(含DRG、病种、病种分值收费和付费)的出院参保人次数占公立医院总出院参保人员数的比例

    ≥35%

    公立医院(综合医院和中医院)

    8

    DRG或按病种付费的医保基金支出占比

    30%

     

    9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

    逐步提高,达到65%左右

     

    10

    县域内住院量占比(%)

    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

    包括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人员

    11

    县域内就诊率(%)

    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

    包括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人员

    1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数占比(%)

    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

     

    13

    三级公立医院平均住院日

    同比去年略有降低

     

    14

    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出院患者四级手术比例(%)

    稳中有升

     

    注:上述指标为2022年的任务要求。


     

     

     

     

     

     

     

     

     

     

     

     

     

     

     

     

     

     

     

    抄送:市深化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县直党工委、县委人才办,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数字办。

    安溪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2022年8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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