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4-0101-2019-00091
    • 备注/文号:安建[2019]300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17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安溪县龙涓乡珠塔村A1地块一期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审批前的公示
    时间:2019-07-17 16:00

    安溪县龙涓乡珠塔村A1地块一期工程位于龙涓乡珠塔村,建设单位为安溪华祥苑基地有限公司,其规划控制指标为:该项目总用地面积9435.67㎡(14.154亩),经济技术指标为:建筑系数40%,容积率≥1.2,绿地率≤2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配套设施用地面积比例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现建设单位安溪华祥苑基地有限公司报送安溪县龙涓乡珠塔村A1地块建筑设计方案的经济技术指标为用地面积9435.67㎡(14.154亩总建筑占地面积2945.22㎡,总建筑面积11890.63㎡,容积率1.24,建筑密度31.21%,绿地率12.72%,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配套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为6.73%,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6.67%。其中一期工程的建筑占地面积634.58,建筑面积1946.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和《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安溪县龙涓乡珠塔村A1地块一期工程的建筑设计方案予以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期十天。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我局将予以核准办理。您可以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和看法。

    一、公示时间:2019717-2019726

    二、现场公示地点:安溪县龙涓乡珠塔村A1地块一期工程项目现场

    网上公示网址:http://www.fjax.gov.cn

    建设单位:安溪华祥苑基地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厦门市仁德振华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

    设计资质:甲级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地点: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5层,邮编:362400

    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5-26029955  

       真:0595-23222399

    电子邮箱:254552324@qq.com

       件:建筑设计方案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9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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