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4-0101-2023-00061
- 备注/文号:安建〔2023〕110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08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施工管理水平,督促工程各参建单位依法履行建设工程主体责任,确保全县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经研究决定,定于9月起组织开展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9月12日起。
二、检查范围
全县受监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检查重点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质量安全行为。
1.建设单位是否对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质量安全履约情况进行管理;是否按要求委托检测等。
2.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是否按规定在岗履职;是否执行“安全日志”制度;是否落实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按规定做好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的质量报验工作;是否严格落实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交底、验收;是否制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是否落实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是否针对重大风险隐患引发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3.监理单位主要人员(总监、专监)是否按规定在岗履职;是否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是否按规定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是否严格落实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危大工程专项巡视检查、危大工程验收组织等。
(二)实体工程质量。
1.检查与结构实体有关的主要建材(试件)的质量及检测、钢筋安装、现浇混凝土截面尺寸和外观质量、标准层层高抽测、混凝土强度抽测、见证取样送检等主体结构工程情况。
2.检查住宅工程防渗漏节点做法、防水工程质量、混凝土楼板防开裂措施、栏杆(栏板)设置等主要使用功能情况。
3.安装阶段消防分部工程检查,重点抽查施工现场消防材料、设备、安装工艺等是否满足规范与设计要求。
(三)实体工程安全。
1.关键岗位责任人在岗履职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检查各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和监理备案人员到岗情况,主要包括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员、现场监理到岗情况和焊工、架子工、司锁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危大工程的管控情况。检查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等重大危险源的公示、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核及专家论证、现场公示、技术交底和分部分项验收的执行情况,项目经理带班作业和监理旁站情况; 检查危大工程现场按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方案执行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除)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专家论证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检测、验收、使用、日常维修保养情况。
4.高处作业和高空坠物防护情况。检查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搭设、卸料平台搭设防护情况,“四口五临边”防护、工人安全帽、安全带佩戴情况。
5.临时用电和临时消防设置情况。检查项目施工临时用电,临时消防设置情况,动火作业审批情况。
6.标准化专项提升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方面。检查是否按照《安溪县住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3年巩固提高方案》(安建〔2023〕17号)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对标创建、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三张清单”、实行“四色”安全风险等级动态监管、推行现场“5S”管理、完善“六有”可视化安全警示标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等方面工作落实情况。
(四)扬尘点题整治。
重点检查施工项目是否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作业面百分百洒水降尘、施工场地裸土百分百覆盖或绿植、施工工地周边百分百围挡、出入车辆百分百冲洗、工地内车辆过道百分百硬化、物料堆放百分百覆盖)。
四、人员组成
县住建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易雷冰同志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检查领导小组。由各分管领导带队,抽调住建局业务骨干及施工、监理单位技术人员,聘请建筑起重机械专家开展检查。具体检查小组和人员如下:
第一组:
检查乡镇:凤城镇、官桥镇、西坪镇、长卿镇、尚卿乡、剑斗镇
组 长:谢景清 住建局副局长
副 组 长:李宝国 住建局建筑业股股长
组 员:施伟鹏 住建局质安中心工程师
林鹏文 住建局质安中心工程师
陈俊培 住建局质安中心工程师
黄连春 住建局建筑业股工程师
联 络 员:许诗榕 住建局质安中心工作人员
建筑起重机械专家2名,施工、监理单位技术人员各1名;
第二组:
检查乡镇:城厢镇、龙门镇、感德镇、福田乡、龙涓乡、芦田镇
组 长:吴永忠 住建局副局长
副 组 长:黄清跃 住建局工程股股长
组 员:李宝达 住建局质安中心工程师
林国梁 住建局工程股工程师
上官坤泽 住建局质安中心工程师
高伟航 住建局质安中心工程师
陈坤艺 住建局质安中心工作人员
联 络 员:陈明泽 住建局质安中心工作人员
建筑起重机械专家1名,施工、监理单位技术人员各1名;
第三组:
检查乡镇:参内镇、湖头镇、蓬莱镇、金谷镇、虎邱镇
组 长:杨世杰 住建局副局长
副 组 长:谢泽渊 住建局质安中心负责人
组 员:李江彬 住建局质安中心工程师
廖毅超 住建局质安中心工程师
陈福良 住建局质安中心工程师
叶景阵 住建局质安中心工程师
黄铭锴 住建局质安中心干部
联 络 员:蔡毅达 住建局质安中心干部
建筑起重机械专家1名,施工、监理单位技术人员各1名;
以上检查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调整安排。
五、检查方式
采取实地现场检查和查阅内业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现场反馈,在检查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改正,实现闭环管理。对不能安全使用的设施应立即停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应立即停工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六、工作要求
1.各施工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承建的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认真整改。各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理安全职责,加强安全监管,对所监理的在建工程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部位要停工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复工。
2.各检查小组要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在检查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未改正的责任单位,应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这次大检查结束后,县住建局将通报检查情况。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较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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