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4-0101-2025-00028
- 备注/文号:安建函〔2025〕29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04
安建函〔2025〕29号
答复类型:B类
关于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073号提案的答复
杨振阳委员:
《关于侨胞、台港澳同胞农村宗祠、旧厝翻建修缮报批等相关工作的建议》(13407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安溪县作为闽南核心侨乡,旅外侨胞及台港澳同胞超400万人,侨厝承载着华侨历史记忆与乡愁纽带。2024年,我局紧扣“普查认定、修缮保护、活化利用、凝聚侨心”主线,立足我局工作职责,系统推进“刺桐侨厝”保护利用三年专项行动,助力侨乡文化传承与乡村振兴。
一是全面普查认定,夯实保护基础。完成首轮县域内侨厝系统性普查,经专家论证、产权人意见征求、多部门联审等程序,于2025年1月21日公示首批18处华侨建筑名单,涵盖官桥镇善益大宗(民国)、桃舟乡南宝堂(民国)、虎邱镇瑞和堂(清代)等代表性建筑,覆盖10个乡镇,建立“一厝一档”数字化档案。二是实施分类修缮,留住历史文脉。2024年,我县启动官桥镇善益大宗、桃州乡吾培村代荣堂、湖头镇山都村长发居、虎邱镇美庄村林和泰故居等10栋单体华侨建筑及蓬莱镇上智村白头格侨厝群完成建筑修缮、周边环境风貌整治,延续华侨文化基因,为华侨建筑业态功能提升、活化利用打好基础。三是积极争取资金,强化政策保障。我局积极沟通省、市等上级部门,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华侨建筑保护修缮,2024年,获得市级城乡人居环境资金“刺桐侨厝”方向专项奖补50万元,定向用于侨厝群修缮或零星侨建筑修复。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深化开展“刺桐侨厝”保护利用三年专项行动,积极推进华侨建筑普查、认定公布、保护提升、工匠培育等工作,以侨厝为桥,守护乡愁记忆,凝聚侨力共建“闽南红”侨乡新图景。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华侨建筑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叶政凯
联 系 人:施伟鹏
联系电话:0595-23000390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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