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4-0101-2025-00032
    • 备注/文号:安建函〔2025〕33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04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77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06-04 16:23

      安建函〔2025〕33号

      答复类型:A类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77号建议的答复

      

    林天殊等6位代表:

      《关于将农村建房施工意外伤害保险纳入综治保险的建议》(第007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村建房施工意外伤害保险的推进情况

      县裸房办于2022年10月印发《安溪县既有裸房(含平改坡)专项整治五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农村自建房从业人员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安裸房整治办〔2022〕19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将农村自建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纳入全县农村建房安全管理体系,具体措施包括:

      1.保险覆盖范围:明确要求农村自建房户主为从业人员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障范围涵盖施工期间意外伤害、第三者责任等风险。

      2.补贴政策:对投保费用700元及以上的保单,由县、乡两级财政按比例给予补贴(县级补贴300元,乡镇补贴200元),切实减轻村民经济负担。我局已汇总1496宗建房户补贴申请,向县财政申报448800元县级自建房保险补贴。

      3.手续简化:结合农村建房审批流程,同步推进保险投保手续办理,实现“一站式”服务,由建房村民自愿选择。

      二、农村建房安全监管和施工人员培训教育的推进情况

      我局立足部门职责,持续加强农村建房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指导与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在建农房安全质量安全常识和常见隐患的宣贯工作,及时传达省、市、县各级对农村建房质量安全方面的工作要求,指导各乡镇将“房屋安全简易鉴定表、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福建省农村自建房(三层以下)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农村竹脚手架搭建常见隐患和要点一张图”张贴到镇、村两级宣传栏加强宣传,并在建房审批时分发和讲解“两图”知识,普及到村到户,督促农村自建房责任主体落实农村建房质量安全措施。二是根据省住建部门工作要求,每月对各乡镇在建农房开展“四不两直”检查,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属地乡镇反馈并指导乡镇落实隐患整改,并督促各乡镇举一反三,加强属地在建农房施工过程质量安全巡查。三是结合开展农村工匠培训,将在建农房质量安全常识及常见隐患等相关知识纳入工匠培训内容当中,提高农村建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升在建农房施工操作的规范性,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等综治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精准宣传提意识:联合乡镇、村委及保险公司,针对农户关切点,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政策宣传,重点解读保险保障范围、财政补贴力度和理赔流程,用真实案例提升农户参保意愿,着力解决参保率不高的问题。同时继续做好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的指导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叶政凯

      联 系 人:陈逸伦

      联系电话:0595-23232027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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