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5-0101-2019-00022
- 备注/文号:白政〔2019〕37号
- 发布机构:白濑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25
各村,乡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安溪县委办公室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县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10号)精神,为确保完成县委县政府关于无偿献血的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2019年公民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村、乡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献血法》和《献血条例》,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努力营造无偿献血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法制氛围,积极动员广大健康适龄公民志愿参加无偿献血。
二、各村、乡直各单位要把献血任务逐一分解到每一个干部、职工身上,认真抓紧抓好。党员、团员、入党积极分子、村两委及其亲属、后备干部、村民小组长、中心户长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各村、乡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对身体条件好、符合献血年龄的群众,应多做思想宣传工作,动员更多的群众自觉加入到无偿献血光荣行动中。乡党委、政府将对超额完成年度献血任务的村或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
四、献血年龄:18—55周岁,曾参加三次以上献血且未出现献血不良反应者,献血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
五、参加献血的对象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六、献血时间:2019年7月29日下午14:00—17:30。
七、献血地点:白濑乡人民政府
八、报送献血名单时间:各村、各单位必须于7月5日前将参加无偿献血的名单报送乡卫计办(邮箱:bl3401169@163.com),以便汇总统计。
白濑乡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5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