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5-0101-2023-00011
- 备注/文号:城政〔2023〕43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18
为认真贯彻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健全控辍保学机制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的通知》(闽教基〔2018〕43号)精神,根据《安溪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安政教督〔2023〕1号)的文件要求,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扎实有效推进控辍保学工作,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现结合我镇实际工作情况,提出以下几点工作要求:
一、加大镇政府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力度
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相关职责,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组织入学和残疾少儿筛查鉴定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措施,各校要全面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和月报、通报制度;重点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残疾儿童少年、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特殊群体结束义务教育权利,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存在的困难,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
全镇挂钩村(社区)领导、驻村干部应协调配合各村居各学校,认真做好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入户动员。各村(社区)要积极发挥村规民约作用,积极营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浓厚氛围,配合乡镇政府和学校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做好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工作;结合本村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情况定期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工作摸底排查工作,列出清单,上报镇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二、全面摸清适龄少儿入学底数。各村居、各校要尽快与公安派出所、计生部门联系,全面查清辖区内适龄人口数据并建立3-18周岁文化户口册。今后,每年5月底前应完成滚动更新登记工作,8月中旬,由镇政府依据适龄人口信息向年满6周岁儿童发出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各校要密切配合镇政府、各村居,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就学情况的取证工作,确保各种佐证材料真实有效,经得起查验。镇扶贫办要定期提供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名单给各村、各学校进行对比核查。
三、确保劝返复学取得明显成效。各学校要及时摸清辍学学生家庭基本情况、辍学原因、去向,在报告所在乡镇政府的同时,抓住春、秋两季期初关键时段,进村入户,扎实开展家访活动,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劝导辍学学生及时返校就读。各学校应坚持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进一步做好各方面工作,千方百计消除造成学生辍学的各种因素,特别是要把控辍保学工作提升到政治的高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等重点对象全部到校就读,一个也不能少。各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做到“一生一籍,人籍一致”,规范学籍变动程序。
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城厢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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