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5-0101-2025-00076
- 发布机构: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10
一、执法机关: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二、执法对象:安溪县城厢兴口水电有限公司(二级水电站)
三、执法类型:行政处罚
四、执法内容:安溪县城厢兴口水电有限公司(二级水电站)自1994年建厂至2023年7月31日,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安溪县城厢镇澳江中筑一条拦水坝取水。
五、执法结论:我镇于2025年7月8日对安溪县城厢兴口水电有限公司(二级水电站)作出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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