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7-0101-2019-00005
- 备注/文号:安大政﹝2019﹞13号
- 发布机构:大坪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08
大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坪乡2019年度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城乡居民保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完成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保”)工作任务,根据《安溪县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工作目标及安排
(一)明确缴费任务
各村应高度重视2019年参(续)保缴费工作,严格落实县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力度,动员未参保居民积极参保,引导已参保未续缴居民继续参保缴费,鼓励有条件的参保居民提高缴费档次,确保6月20日前完成缴费率95%以上的工作目标。
(二)缴费时间
2019年4月10日起至6月20日止。
(三)缴费安排
(1)正常申报: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处于缴费阶段的人员,要在缴费时间内将足额的参保费用存入农保卡(可以去信用社存款也可以通过手机银行转账将钱转入卡内),等待税务部门统一扣款。
(2)补缴申报:需要进行补缴申报(中断补缴、一次性补缴等)的参保人员采用上门申报方式,引导缴费人到税务局办税窗口(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3层大厅)申报缴费。
(四)缴费登记及变更档次
(1)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参保人员,在社保经办部门办理完参保登记并与安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约授权扣款后,首次缴费前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税务局办税窗口进行缴费登记。
(2)新增参保申报材料:参保登记表2份;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1份。
(3)2018年12月31日前已参保并缴费的人员,无需再办理缴费登记。如需改变原缴费档次,需携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到税务局办税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已经有参加企业保的,靠企业保缴费凭证(人社局出具的缴费证明,一定要带红章,可以让对象拍照片然后彩印打出来),可以办理暂停,省内省外交企业保的都可以暂停,需要身份证复印件跟缴费凭证红章。
(4)2019年1月起,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调整为12档,分别为(括号内为缴费补贴):200元(40元)、300元(50元)、400元(60元)、500元(70元)、600元(80元)、700元(90元)、800元(100元)、1000元(120元)、1500元(140元)、2000元(160元)、2500元(180元)、3000元(200元)。原选择100元缴费档次的参保人员缴费档次统一调整为200元;对原选择缴费档次高于200元且原缴费档次已取消的统一下调为最接近原缴费档次的现有缴费档次,统一调整后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现有缴费档次。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成立城乡居民保保费收缴领导小组,把续缴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集中精力、集中时间认真组织实施。各村要形成“村主干亲自抓,业务主办具体抓,角落干部协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氛围,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村要通过短信、微信、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以有参保缴费记录的对象为宣传重点,宣传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政策。同时利用节假日和外出人员返乡团聚时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群众掌握政策、理解政策、拥护政策,把宣传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做到家喻户晓,努力营造氛围,充分调动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积极性。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村要早谋划、早布置,4月10日前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及时传达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精心制定收缴方案和责任分解表,推进工作落实。
三、落实责任
(一)严肃纪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是高压线,任何村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否则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二)严明奖惩。乡居民保办要加强业务指导,各村要把任务分解到各角落干部,确保按时序保质保量完成征收工作任务数。对于6月20日前未完成征收任务的村,扣罚该村工作经费5000元并责成村主干要向乡党委说明原因。
附件:大坪乡2019年城乡居民保参保缴费任务分解表
大坪乡人民政府
2019年4月8日
抄送:乡领导班子,驻村工作组,存档。 |
大坪乡人民政府 2019年4月8日印发 |
附件:
大坪乡2019年城乡居民保参保缴费任务分解表
村别 |
缴费任务数(人) |
大坪村 |
2092 |
萍州村 |
2127 |
福美村 |
1124 |
双美村 |
932 |
前洋村 |
494 |
香仑村 |
528 |
帽山村 |
445 |
乡 直 |
11 |
合 计 |
7753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