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7-0101-2021-00004
- 备注/文号:安大委〔2021〕14号
- 发布机构:大坪乡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25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安溪县大坪乡防范治理电信网络暨非法出入境工作奖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安溪县大坪乡委员会 安溪县大坪乡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溪县大坪乡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
暨非法出入境工作奖惩办法
为推进当前我乡缅北回流涉诈人员以及非法出入境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暨非法出入境行动,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村干部绩效考核和综治责任状考核内容。具体奖惩办法如下:
一、工作措施
1.对滞留缅甸、老挝拒不回来的人员:由公安机关对其名下的银行卡进行冻结,并限制出境、作废护照、取消宅基地、旧厝翻建、住宅加层等政策。
2.对缅北回流到安溪县大坪乡,但无提前报备的人员:由公安机关对其名下的银行卡进行冻结,并限制出境、作废护照、取消宅基地、旧厝翻建、住宅加层等政策;派出所民警、包片村干部进行实时管控,每月见面核查或视频、位置共享,防止其再次偷越出境。
3.对缅北回流到安溪县大坪乡,但有提前报备的人员:由派出所民警、包片村干部进行实时管控,每月见面核查或视频、位置共享,防止其再次偷越出境。若不配合管控,视为有再次偷渡出境的嫌疑,由公安机关采取相关的管控措施。
二、奖励办法
1.凡主动摸排大坪乡户籍非法出入境人员并成功劝返被县核减1人,根据《安溪县村级班子及村干部积分制考评办法(试行)》,其所在村在年度履职考核加1积分,封顶20分。
2.摸排出在缅甸、老挝的大坪乡户籍的人员,并配合挂钩领导、驻村干部、派出所民警等人员对上述人员进行逼返、报备,每成功劝返并被县核减1人,奖励5000元。
3.对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全乡通报表扬,作为2021年村级换届组织考核参考依据。
三、责任追究
1.凡因非法出入境被公安机关抓获1人,根据《安溪县村级班子及村干部积分制考评办法(试行)》,责成其所在村在年度履职考核扣1积分,共20分,扣完为止。
2.凡被云南边境推送1名无法核减的大坪乡户籍缅北回流人员,给予所在村全乡通报批评,并处罚5000元。若所在村被推送且无法核减的大坪乡户籍缅北回流人员较多,情节严重的,对相应的村主干、包片干部、网格员等给予免职、辞退。
3.凡被追究的村,村干部均不作为2021年村级换届主干的人选。
4.凡党员干部、村两委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说情等干扰办案的,或贪污、受贿、渎职的,将严肃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作说明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乡赴境外诈骗窝点作案人员流出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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